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保龄球馆大火案 6消防员2公务员涉“放水”起诉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桃园市新屋保龄球馆今年1月21日清晨发生大火,夺走6名勇消
性命,桃园地检署检察官侦结依图利罪嫌起诉6名消防员及65岁新屋区公所技士郑绍春、
40岁市府工务局拆除课约雇人员张嘉隆;保龄球馆42岁负责人刘得斌则被依违反消防法、
消防安全设备检查不实等罪嫌起诉。
起诉的6名消防人员分别为吴尚城、谢建胜、林文智、庄翔智、彭安宗、赖俊鋐,吴尚城
在99年到103年7月间担任新屋分队分队长,现为永安分队分队长,谢建胜为新屋分队小队
长。
起诉指出,依据消防法第8条规定,刘男每半年须委托消防设备师或消防设备士,实施检
修消防安全设备,并将结果报请新屋消防分队备查、复查,吴尚城等6人明知“安检报告
”中指出多处消防设备有明显缺失,复检时也不见业者改善却“放水”,时任分队长的吴
尚城甚至曾指示林姓队员:“检查时不要再如实登载!”谢建胜也曾要林姓队员“放水”
。
起诉指出,郑绍春在查报违建部分,保龄球馆明明属于“A3”类,有优先拆除的必要性,
却擅自登载为“B”类,送到工务局拆除课审查时,张嘉隆明知登载有误,却只将B涂改为
A7,同为情节较轻的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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