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差点撞到人 对方威胁不道歉 绑票并强奸

楼主: RaspberryPi (树梅派)   2015-05-29 07:30:29
※ 引述《Niixtion (优夜)》之铭言:
: 代PO
: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班的女同学说在路上差点发生擦撞
: 结果被加害人肉搜查到LINE的资料骚扰
: 对方扬言找黑道绑票、强奸
: 造成我们班的女同学身心恐慌
: 所以想知道是否有人知道这位加害人
: 或者遇到这种事情该如何处理?
: 内容图片有18禁慎入
: 请各位帮帮忙 拜托了
: 已经 报案 了 并且做笔录 警察也正在了解状况
: 另外
: 刚刚在FB找到了类似的对话以及叫做瑄儿一样的照片
: https://goo.gl/QsGYDE
: 所以应该是诈骗无误,至于为什么都发生在南部我就不知道了
:

:

:

:

:

:

:

:

:

:

:

:

:

:

:

认真回!
你这样警察大多只会备案而已!
还没发生事情前他们都不太想理
你应该要先去找“公证人”先把你的line、fb看完截图,直接去法院提告恐吓!
这样法院才会去调ip去叫警察抓人!
很多警察都不会因为网络恐吓去调ip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因为我也亲身经历过
作者: pigers (pigers)   2015-05-29 08:58:00
先打110说遭到恐吓,应该搓不掉吧?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5-05-29 08:59:00
看记者要不要报一下吧!上新闻警察也只能查了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5-29 07:32:00
因为公务员都嘛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
作者: SRNOB (SRNOB)   2015-05-29 07:32:00
我要咬你欧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5-05-29 07:32:00
都是匿名呀,史艳文杀死黑白郎君要判黄俊雄死刑吗?
作者: uonyang (陶欧卡称)   2015-05-29 07:37:00
只好请键盘柯南
作者: bobju (枯藤老树昏鸦)   2015-05-29 07:38:00
总之不管结果如何 先去执行就对了 态度太软弱必被软土深掘
作者: photopower (powermoney)   2015-05-29 07:42:00
跟他说你都猜错了我是网军成员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5-29 07:42:00
恐赫是公诉罪,不管你要不要告,都要办,和备案无关
作者: barttien (田园城市(BART))   2015-05-29 07:59:00
这个我就要支持你了,遇过事情的就知道没有什么叫公诉罪的,什么罪都可以用其他方式搓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