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支付命令修法将酿诉讼洪灾

楼主: japan428 (牵着妳走 :D)   2015-05-28 21:29:20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支付命令修法将酿诉讼洪灾
3.完整新闻内文:
作者:陈毓秀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法官)
房屋漏水,到底应该抓漏?还是直接拆屋顶?诈欺集团利用电话诈欺,到底应该将电
话停话?还是抓诈欺集团?
迩来因诈欺集团滥行向法院法院核发支付命令,有民众接获支付命令认为诈欺集团所
为而置之未理,逾期未声明异议,导致支付命令确定,财产遭法院查封拍卖,引发各界关
注。各界舆论高度同情受害民众之际,也纷纷质疑支付命令制度成为诈欺集团“帮凶”,
立法院更在日前初审通过取消支付命令之既判力。
“支付命令”制度之立法目的,在于使债权人利用简易督促程序,声请法院对债务人
核发支付命令,并赋予债务人“声明异议”之程序保障,债务人对债务内容若无争执而未
于法定之20日期间内声明异议,支付命令即告确定而发生与确定判决同样的效力。简言之
,支付命令乃属“诉讼外纷争解决途径”之一,其优点为:1.简易迅速;2.节省诉讼费用
(由败诉者负担);3.过滤无实质争执的催收案件,让司法资源有效运用于处理有争执的诉
讼事件。又支付命令制度也非我国所独有,德国及日本亦均利用支付命令过滤及避免无争
执的纷争事件进入诉讼程序,德国联邦法院见解亦认为借由执行命令的核发程序,得让支
付命令取得与确定判决同一的效力。
我国现今审判实务上,支付命令件数约占诉讼件数的三倍,对支付命令提出声明异议
约占核发件数之5%,许多金融机构多利用支付命令制度处理大量逾期放款催收事件,避免
大量无实质争执之借款事件进入诉讼,因此,如贸然取消支付命令既判力,金融机构为维
护借款债权时效利益,势必直接诉讼,此举将造成诉讼制度大塞车,严重影响其人民使用
诉讼制度。
支付命令成为诈欺工具,受害民众受社会瞩目虽值同情,但相较于其他使用支付命令
制度者,毕竟为少数个案,其受害原因在于:“不知”与“不理”,故应从“加强民众法
律教育”、“便利民众行使异议权”、“妥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制度阻止诈欺者遂行强制
执行”、“放宽再审要件”、“检察官介入侦办诈欺犯罪”等等方法,保障受害个案之救
济权利,并遏止诈欺犯罪。
支付命令制度运行的缺漏,确实应该务实检讨改进及弥补,但是断然取消支付命令既
判力,形同拆除支付命令的屋顶,诉讼洪灾随之将至。各界关怀、悲悯受害个案之余,似
乎也应有普世的慈悲。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UXiIay
5.备注:
前面我都还看得懂,最后一段有人可以翻译一下吗?
作者: f1234518456 (...........)   2014-05-28 21:29:00
不修才是害死人
作者: panzerbug (虫子)   2015-05-28 21:30:00
毛一堆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15-05-28 21:31:00
拆除既判力,以前确定的案子都可以再来翻盘一次
作者: q622622 (~Mr.廷仔~)   2015-05-28 21:31:00
台湾人理盲滥情,看来挡不了了
作者: Gooddy (Gooddy)   2015-05-28 21:32:00
不能拿掉既判力拉= =,救济修好就行惹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5-28 21:32:00
土鸡城老板表示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5-05-28 21:34:00
白痴 没有报的话还真的一堆人不知道这啥鬼东西
作者: aij (bbb)   2015-05-28 21:34:00
简单来说,如果让支付命令不得救济的大门打开,地院法官会操
作者: aij (bbb)   2015-05-28 21:35:00
死,请大家维护法官的劳动权益,有点慈悲心这就是这群法官的垃圾想法,一堆法官说是民粹修法,增加麻烦
作者: f1234518456 (...........)   2015-05-28 21:36:00
检察官怕法官工作太多 官官相护 不爽辞职阿 草莓
作者: taimu (?)   2015-05-28 21:36:00
公务员领钱怕麻烦 想转嫁风险到民众 降低自己麻烦
作者: aij (bbb)   2015-05-28 21:36:00
还是干脆跟德国一样,支持法官组工会争取合理工时?这群垃圾法官的想法就是,我怕案件量太多,所以尽量封诉讼门但也都没想想看,自己如果工作量太多应该是去跟司法院呛却逆反过来找人民麻烦,开庭态度差就算了有些还胁迫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05-28 21:39:00
很贴切 不知 不理 XDDDD这就是台湾人拉
作者: kraven (昏昏欲睡)   2015-05-28 21:39:00
不修只是让法院方便,但是把民众的权益害死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5-28 21:39:00
法界.法官:我们想减轻业务量.想摸鱼,宁愿民众被诈骗鬼岛有鬼岛的玩法 请体贴法官好吗
作者: wds824 (wds824)   2015-05-28 21:40:00
这作者还敢说德国。人家的救济管道比台湾好太多了...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5-05-28 21:42:00
所以那群废物法官还要爽多久?
作者: w76530   2015-05-28 21:42:00
直接搬德国做法不就得了,免得台湾法律人又弄一堆漏洞
作者: aij (bbb)   2015-05-28 21:42:00
也不想想德国的法院素质,台湾的司法体系拿什么跟人家比?
作者: f1234518456 (...........)   2015-05-28 21:43:00
还举德国 德国也出地王跟帝宝嫖妓王吗?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5-05-28 21:43:00
把架构修好
作者: fanntasy (爱克吼)   2015-05-28 21:44:00
可耻的法官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5-05-28 21:45:00
不然就干你娘的加到国民小学教科书里 教懂全部人知道这个路口绿灯会对撞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5-28 21:45:00
用房屋漏水比喻的话 是屋主出远门没注意到漏水后来发现了想止漏居然水电工公会说不准
作者: williamsc (KBXIX)   2015-05-28 21:46:00
所以公司行号想讨个钱都要跑过整个诉讼流程有比较好?
作者: aimgel (aim.gel)   2015-05-28 21:46:00
改下去啊 塞车大家一起爆炸 爽歪歪 律师爽赚
作者: f1234518456 (...........)   2015-05-28 21:46:00
怎么不好 这个世界是讲法律的~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5-28 21:46:00
因为你没在水电工公会发现20天内回报 工会还不准你自己修
作者: jonnyboy5555 (jonnyboy55555)   2015-05-28 21:47:00
救济问题是立法疏失,不怪立法委员怪法官?
作者: williamsc (KBXIX)   2015-05-28 21:48:00
明显就救济管道不完善啊 嘘得好像支付命令是多烂设计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5-05-28 21:49:00
阿 废物法官就说没问题 不骂他骂谁?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5-28 21:51:00
原来日本的法律没屋顶啊 麻烦你去教育日本法律界好吗?
作者: whitezealman   2015-05-28 21:55:00
ZZZZZZZZZzzzzzzz
作者: tareki (tareki)   2015-05-28 21:58:00
意思就是不懂法就该死
作者: kraven (昏昏欲睡)   2015-05-28 22:01:00
因为要修法,法官跳出来说最好不要修,不骂法官骂谁
作者: RozenMaidenI (幻影迷濛)   2015-05-28 22:03:00
把支付命令改成只承认法院公证的借据或银行合约就好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5-28 22:06:00
高院的不用碰到当然反对修法
作者: moto000 (小金刚)   2015-05-28 22:10:00
垃圾法是不会修喔 有够费的 全部抄美国啦!
作者: yadohime (君莫愁)   2015-05-28 22:12:00
想诉讼经济、便宜行事就说一声~
作者: hk416 (☑☠☜✉☎♂♀♪)   2015-05-28 22:12:00
又是一场官商勾结 司法为财团银行服务
作者: yameide (雅美蝶)   2015-05-28 22:15:00
我被惯老板寄过支付命令过,说我欠他训练费,超级好笑,去那边帮你打电话做报表打扫叫啥训练,后来在法院被我打脸一句话都不敢说
作者: rettttt5 (再踢五次)   2015-05-28 22:16:00
只想便宜行事的官僚心态
作者: hk416 (☑☠☜✉☎♂♀♪)   2015-05-28 22:17:00
吱吱命令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5-05-28 22:20:00
翻译米糕:老子忙死了,别再烦我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5-05-28 22:21:00
刚好大举增加法官名额 顺便淘汰不适任的 法界青年应该支持吧?
作者: blue155305 (勇者胖虎)   2015-05-28 22:30:00
没有既判力,就要修更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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