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134 (黄金斑马)
2015-05-28 11:03:52先说结论.老鼠打不得...
动保法:
第 25 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新台币十万元以上
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一、违反第五条第二项或第六条规定,故意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
严重残缺、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或死亡。
有前项各款情事之一者,主管机关得公布其姓名、照片、违法事实。
动物保护法
第 3 条
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动物:指犬、猫及其他人为饲养或管领之脊椎动物,包括经济动物、
实验动物、宠物及其他动物。
第 5 条
动物之饲主,以年满二十岁者为限。未满二十岁者饲养动物,以其法定代
理人或法定监护人为饲主。
饲主对于其管领之动物,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提供适当、干净且无害之食物及二十四小时充足、干净之饮水。
二、提供安全、干净、通风、排水、适当及适量之遮蔽、照明与温度之生
活环境。
第 6 条
任何人不得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