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司法首例 山难搜救不力判国赔267万

楼主: s4001 (风羽)   2015-05-28 06:09:21
※ 引述《WillWaiting (Creep)》之铭言:
: ※ 引述《PsMonkey (痞子军团团长)》之铭言:
: : 我的理智告诉我不要回这篇,但是我还是回了 [殴]
: 你还是别回了
: 山难者固然自己有责任 但不代表这个国家的搜救系统就没问题
: 台湾没有专业的山难搜救队
: 张博崴的事件是有出搜救队 但是搜救队只在步道附近找
: 每次搜救队出动只出2~3天
: 第一天到山难的点附近 第二才开始找 第三天就又要结束回去
: 而且这次这组搜救队搜过后下次换别组又再搜同个地方
: 搞了半天都只在简单 容易到的附近打绕 毫无系统可言
: 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黄国书是如何找到山难者的
: http://www.keepon.com.tw/thread-1dbaaff3-17d8-e411-93ec-000e04b74954.html
: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303883464.A.537.html
: 然后从2007李俊生山难之后就一直有声音要政府组一只专业的救难队
: 可看下面的新闻
: https://www.ptt.cc/bbs/sttmountain/M.1303461015.A.397.html
: 你不组一只专业的负责搜救
: 每次山难就派一堆消防员大拜拜式的瞎打转
: 反而更浪费国家资源 不过这道理我们政府是不会懂的就是
其实要组织一个专业救难队还
有一个方式就是建立一个保险机制
让每位登山客登山前
都要在山脚下
预先购买好登山证(缴保险费),并且配戴在身上某处
然于于下山后收回
当然或多或少一定会贪小便宜的人
装死不愿意花这个钱
那么就规定
没买的人家属须支付所有费用
就好了
毕竟登山这件事,不是一般人
很难有人会重视…
还不如…借由使用者付费的方式
来组织专业的救难团比较实际…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5-05-28 06:17:00
你知道爬登山步道也会有人走失吗? 阳明山就有人走失过不止登山客,一般民众都有可能在小山走失
楼主: s4001 (风羽)   2015-05-28 06:20:00
抱歉…手机漏打"一般人日常所须"我是认为登山证方式比较好,除了保险外顺便给予基础教育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5-05-28 06:29:00
以现今科技 应该合宜有GPS定位装置可以配套申请入山 要顺便检查装备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5-05-28 06:32:00
我之前看过有个专利是求生气球,想法很简单就一个小装置,遇难时将气球打入氦气升到高空求助,不知道量产没
楼主: s4001 (风羽)   2015-05-28 06:36:00
你说的那么…我怎么脑中浮现园游会那种汽球,下面还有挂轴个
作者: chenyeart (阿泰)   2015-05-28 06:39:00
“我在这里!快来救我”楼上说像这样吗?
楼主: s4001 (风羽)   2015-05-28 06:42:00
那么远写那么多字应该看不到…上面应该写SOS然后红低底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5-05-28 06:49:00
因为是小装置所以没挂轴XD,就气瓶、充气装置和球,好像还有一个LED灯的样子
作者: erik777 (水树奈奈红白登场!!!)   2015-05-28 08:06:00
登山口可能很多耶而且24H都可能有人上山
楼主: s4001 (风羽)   2015-05-28 09:08:00
登山口可以用栅栏围起来 作交管 况且做了保费自然要算入24小时有人监看的成本囉~收了
作者: airlun (一直滚才不生苔~)   2015-05-28 09:14:00
PLB个人卫星定位发报系统国外行之有年,台湾查看看谁在推?
作者: allbs (喵呜)   2015-05-28 09:15:00
小龙女:情谷底 我在绝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5-05-28 09:31:00
那主政客经济政策不力,法官该判多少$$ 国赔?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义不可信)   2015-05-28 09:34:00
登山步道至少救援难度低,愈难救的救援风险和培训成本愈高,押金应该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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