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司法首例 山难搜救不力判国赔267万

楼主: JYHuang (夏天到了,冷不起来了说)   2015-05-28 00:55:34
推 LLuchia: 当救援是免费的时候当然一堆鸟事,以后不管什么原因发生 05/27 22:33
→ LLuchia: 事故需要人救一律要付钱,就跟医疗专机一样,你看还会不 05/27 22:33
→ LLuchia: 会有这些台湾鲷 05/27 22:34
推 yehmd: 登山教育跟搜救教育是两回事,都可同时进行,怎么说的汉曹 05/27 22:38
→ yehmd: 不两立一样? 05/27 22:38
推 LLuchia: 为了搜救队的永续发展,使用者付费是应该的,就算是真受 05/27 23:01
→ LLuchia: 伤需要帮助也不代表救他的费用要由纳税人承担,毕竟这是 05/27 23:02
→ LLuchia: 个人行为,这个制度不建立起来那搜救队永远都会被滥用, 05/27 23:02
→ LLuchia: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真的有需要啊 05/27 23:02
其实专责救难单位跟登山教育是两个不相抵促的事
不能说因为登山危险就禁止爬山
高山救难单位也有成立的必要
事无绝对,意外不会因为禁了就不会发生
很多事情都是如此,遇到了问题就要想办法改善
要建立因应的救援机制,规范降低发生的规则
风险控管就是这样,
而不是再发生时继续用不适怡的旧方法虚秏
(公务机关就是如此,由上往下影响的得过且过不思长进
消防人员的装备也是面临类似的困境)
从申请救援的人收取费用,来支付单位出动的耗损
登山者申请入山前也由这些单位做相关的观练训练
要两方面都要去着手。
而且使用者付费的观念要建立,想滥用的人多少就先打退堂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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