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iomede (迪奥米迪斯)
2015-05-27 01:02:47最近看了模拟宪法法庭的判决 (板上前面有贴)
关于废死论战
宪法法庭判决【判决字号】模宪字第3号判决
https://sites.google.com/site/civilconstitutionalcourt/
主 文
一、 刑法第33条第1款死刑为主刑的规定,牴触宪法,自本判决宣示之日起,
失其效力。
二、 刑法第271条第1项得科处死刑的规定,牴触宪法,自本判决宣示之日起,
失其效力。
三、 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2533号判决及台湾高等法院75年度重上二更(一)字第
51号判决,牴触宪法,应予撤销并发回台湾高等法院重行审理。
四、 其他已科处死刑确定但尚未执行的判决,关于量刑部分,自本判决之日起,
失其效力,并由最高法院于二个月内重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