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后遗症”算癌症“并发症” 防癌险判赔

楼主: wangseja (阁楼上的王子)   2015-05-26 16:53:06
“后遗症”算癌症“并发症” 防癌险判赔
http://www.rmim.com.tw/news-detail-7844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统计去(2014)年申请评议、申诉的寿险理赔案件总计2,200件,其中
,“癌症以及并发症认定”为主要争议类型之一。为避免争议,目前市售防癌险会明订保
障范围是否包含并发症,但衍生的另一个问题是,“后遗症”算不算并发症?
国泰人寿高雄蔡姓女保户罹患鼻咽癌,经放射线治疗后引发左颈纤维化、中耳炎、颈动脉
狭窄、视力缺损等症状而住院治疗,蔡女向国寿申请理赔,但国寿以“后遗症”非并发症
为由拒赔;蔡女认为,投保防癌险契约的住院保险金,明订保障范围为“以癌症为直接原
因或癌症所引起的并发症”,因此不服提告。
所谓并发症是指疾病发展过程中,引发另一种疾病或症状产生,两者之间具有关联性,如
消化性溃疡并发胃穿孔,而后遗症则是指在接受治疗后,因身体虚弱、抵抗力变差所导致
的疾病,如手术后的沾黏现象等。
法官审理后认为,蔡女中耳炎、动脉狭窄等虽是放射线治疗后产生的后遗症,但就非医疗
专业的民众而言,仍应同属为并发症的范畴,而保险公司若要以此为由拒赔,须事先于保
单说明两者区别,并约定为不保事项,不应在事故发生后才限缩解释范围,因此判国寿须
理赔蔡女65万元保险金。
事实上,目前也已有保险公司的防癌险将后遗症清楚定义,并排除在并发症之外,如新光
人寿某张防癌险约定“本契约所称‘癌症并发症’系指被保险人因为恶性肿瘤组织(癌症
)所直接引起的续发性病症。但因治疗癌症的医疗行为(包括微创处置、手术治疗、放射
线治疗、化学治疗、免疫治疗等)所产生之医源性病症,或因治疗癌症的医疗行为所致之
机能障碍、虚弱、抵抗力弱化、感染等,系属医疗行为之后遗症,不认定为本契约所约定
之癌症并发症。”
作者: suhaw (阿邪)   2014-05-26 16:53:00
要保好好好 要陪找不到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4-05-26 16:53:00
保险公司真的很……
作者: andybrad (小毛)   2015-05-26 16:55:00
不然算什么
作者: LFD (坏掉的LED)   2015-05-26 16:55:00
保险就这样阿 买一大堆以为就急用 真的出事请的到的没多少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5-05-26 17:04:00
保险都是骗人的啦
作者: f1234518456 (...........)   2015-05-26 17:05:00
保证保不保证赔 你没钱请律师还跟人买保险??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5-05-26 17:07:00
保险公司 都马是先告再说
作者: mlaty (frenzycake)   2015-05-26 17:13:00
虽然民国党常被我嘘,不过真的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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