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015年05月25日
2.完整新闻标题:
贱 逼少女献身代父报恩
3.完整新闻内文:
【辛启松╱台南报导】借钱还债恩人竟是性侵恶狼!台南市一名吕姓男子,借钱给陈姓友
人缓解债务,并受托照顾陈的十五岁女儿。不料,吕男竟对陈姓少女起非分之想,要求对
方“代父报恩”,共发生六次性行为,甚至要求肛交。台南地院法官认定吕男触犯妨害性
自主罪等共六罪,各处有期徒刑一年六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法官痛批吕利用少女
想替其父分担、报答吕男恩惠心理,引诱陈女发生性行为,行为恶劣!
一审判决书指出,被告吕男(四十五岁)离婚,是单亲父亲,跟六岁女儿住台南永康区,
他的陈姓友人(四十六岁)做生意失败,欠了数百万元,带着妻女、一家三口投靠吕男。
吕男安排陈姓少女跟女儿同房,因见少女亭亭玉立,竟心生非分之想。
吕男为让少女心甘情愿“献身”,竟以“知恩图报”、“代父报恩”为由游说,表示他借
数十万元给陈女父亲,还收容陈女一家人,要求少女当他女朋友。少女禁不起一再游说,
前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答应,吕男隔天就以男女朋友都会有亲密关系为由,在自家女儿房间
内与少女发生性行为。
竟在6岁童旁嘿咻
从二○一三年十二月到隔年二月,吕男跟陈女发生六次性行为,有一次在女儿房间发生性
行为时,不顾六岁女儿就睡在一旁、陈女爸妈则睡楼上房间;最后一次是上汽车宾馆,他
竟要求少女学色情片,让他肛交。事后少女告诉同学,同学转告导师,全案才曝光。社工
接获通报后,已安排陈家人搬离吕男住处,并由专人辅导少女。
“法官判得太轻了!这种以言语威胁、恐吓的人,比肢体暴力胁迫更糟糕。”现代妇女基
金会台南工作站主任吴淑美说,吕男虽没有动粗,但以“代父报恩”为借口,造成陈姓少
女内心产生罪恶感,她会认为不答应就是不孝顺,就是没帮助父亲,“这种精神暴力比肢
体暴力还严重,对被害人心理创伤的烙印是一辈子的。”
性侵6次判囚5年
律师江信贤说,吕男与少女不论是否为男女朋友,吕男与十四岁以上、十六岁以下女性发
生性行为,就触犯妨害性自主罪,若吕男以和平手段发生性行为,就触犯奸淫幼女罪;若
以暴力胁迫就是强制性交罪,都要接受法律制裁!因此案被告非用暴力,性侵六次判处五
年,不算判太轻,如果是暴力,可能会判十年。
未成年无须代还债
律师苏清水说,未成年人并无债务承担问题,少女不用代父还债,无须理会吕男要求,若
吕以“跟他发生性行为就可以抵掉债务”为由,要求发生性关系,不仅触犯妨害性自主罪
,还会触犯《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罪加一等。
如何防范熟人性侵
‧即使是熟识亲友,仍应避免单独出游
‧感觉不对就应离开,到公众场所联络家人
‧对方若试探性碰触身体,应回避或警告
‧对方若以报恩为由要求发生性关系,应拒绝,不需配合
‧对方若有不轨举动,可大声呼救或拖延时间,趁机脱逃
‧若不幸被侵犯,暂时勿清洗身体,保留迹证并报警采证
资料来源:台南市警察局妇幼队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tinyurl.com/lr99cwx
5.备注:
A.愚蠢&无知。
B.刑法第233条:
意图使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与他人为性交或猥亵之行为,而引诱、容留或媒
介之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罚金。以诈术犯之者,
亦同。
意图营利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万元以
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