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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通过// 石化厂总公司明年未迁高雄 禁用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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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荣祥、葛祐豪、张慧雯/综合报导〕高雄市议会昨天动用五度表决后,三读通过
“既有工业管线管理自治条例”,明年底前,在高雄设有管线的石化厂都得将总公司迁至
高雄,否则就不能用管线。同时业者需提出管线维运计画,并缴纳管线监理检查费,才能
继续使用管线。
高雄市长陈菊表示,高雄不反对石化,但希望石化高值化、减少污染与提升,
“我是高雄市长,有责任维护城市安全,这无关蓝绿,请大家支持管线条例,支持高雄
安全”。但因自治条例没罚则,将送中央备查,若遭中央函示无效(可能局部、可能全部
),市府会提宪法官司。
13家86条管线 3总部设高
高市经济发展局长曾文生指出,目前高雄共有八十六条石化管线、分属十三家业者,其中
台塑、李长荣、国乔三家总部在高雄。条例生效后,依管线长度计算,每年约可征收五千
万元管线监理检查费,将专款专用,支付相关检查人力费用等。
中油发言人张瑞宗表示,中油是国际公司,不少往来客户都在台北,企业南迁有困难,
中油会再评估与考虑;至于维护石化管线安全的理念,中油和高雄市府一致,只要自治条
例走完所有法定程序,就会遵守法律规定。
中油:南迁有困难 会评估
长春人造树脂公司强调,该公司在全台多个县市都有设厂,担心各地政府比照高雄办理。
高市副议长蔡昌达昨天卯上市议员陈丽娜,指她一直讲一直讲、不断重复;陈丽娜也强力
反击,强调在议会发言本来就是议员职责。经李柏毅、蔡昌达陆续提案要求表决,历经五
回合表决,自治条例终获通过。
高市议会国民党团痛批,自治条例未讨论就表决,若造成不可预知的后遗症,议长及支持
议员负完全责任;民进党团反批,国民党议员恶意杯葛,数次拖延议事进行,迫使民进党
提案进行表决。
高雄大学财经法律系教授简玉聪表示,工业管线经市区的只有高雄市和宜兰县,此部分属
于无法可管的立法空白地带,高雄市立法管辖有其正当性,既不违法,也不违宪。义守大
学教授吴明孝则说,如果将管线视为工厂的延伸,那么“高雄就是个大工厂,大家都住在
工厂里”,高雄市制定工业管线管理自治条例绝对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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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82547
5.备注:
台塑 总部应该搬去六轻吧 长春总部要搬去苗栗 新竹吧
云林人真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