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
石化业高雄设管线 总部须南迁
【周昭平、黄馨仪╱连线报导】去年高雄气爆后凸显工厂外石化管线缺乏管理,高市府研
拟《高雄市既有工业管线管理自治条例》,昨经市议会三读通过,条例规定既有管线所有
人,最晚明年底前须将公司总部设在高雄市,且每年要缴交管线维运计划及管线监理检查
费,否则管线将无法继续使用。
该条例也订定“李长荣条款”,规范条例施行前曾发生重大工安事故的管线,“不得继续
使用”,也就是八一气爆肇事的李长荣、中石化等三条管线,不得重新接管。高市府粗估
,石化公司总部南迁一年会增加税收约二十五亿元、监理检查费约五千万元。
挨批选举语言
经发局表示,目前全市使用中工业管线有八十六条,分属十三家公司,除李长荣化工、国
乔及台塑等,其余包括中油等十家公司,总公司都未设在高雄,条例通过后,至迟明年底
这些石化厂总部须迁到高雄,否则既有工业管线无法继续使用。
高雄市长陈菊说,制订自治条例是因去年气爆凸显法律规范不够清楚,高雄“禁不起二次
气爆,与蓝绿无关,请大家支持高雄安全!”
一位台塑主管说:“都是选举语言,地方自治条例若牴触中央规范,就是无效!”中油发
言人张瑞宗则表示,中油一向守法,与高市府对安全立场一致,只要完成立法程序,中央
主管机关同意,中油会全力配合。
义守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系教授萧宏金认为,总部南迁会让营运者重视外部负面成本的
处理,“效果比较直接”,对高雄有正面帮助。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522/36564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