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5-05-21 22:35:25※ 引述《yourdaddy (note note note)》之铭言:
: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铭言:
: : 根据中华民国刑法(民国 103 年 06 月 18 日修正)第 18 条
: : 未满十四岁人之行为,不罚。
: : 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
: : 满八十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
: : 换言之11岁童动手虐杀人
: : 对不起,不罚
: : 只能对他进行保护管束
: : 最近要修宪把投票门槛降到18岁
: : 有没有哪位立委大人可以注意一下未成年犯的问题啊?
: : 除了这个虐杀人的家伙之外
: : 14-18岁去当诈骗集团车手的一堆
: : 法官很喜欢说有教化之可能
: : 社会上也喜欢说给小朋友或者年轻人一个机会
: : 但事实上台湾的监狱并不具备这个功能,或者说功能相当不明显
: : 要不把未成年犯减轻其刑的年纪门槛降低,并废除不罚
: : 或者就好好把监狱教化搞好好吗?
: : 一堆人进去根本是去MBA一样
: : 是再进修,或者扩展人脉哩
: 一个不满11岁的小孩
: 犯下残忍的杀人重罪
: 是社会、家庭有问题
: 还是那个小孩有问题
: 用用你的大脑
当然是司法有问题啦~
想当年老卤12、13岁时,原本也知道ROC刑法规定14岁以下不罚,
18岁以下减刑... 想说要不要借此干一票,或者学外国当杀人工具....
无奈,当时还很会执行死刑,就算不执行死刑,也还有啥的龙发堂、OX管束
让你吃药吃到趴代....
过了18,看到一堆少年案,让人想想真是时不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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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从10年前起,很多少年犯都乐的去当大哥手下的杀人工具齁~
不过后来发现杀人是下等人的方式
卖卖药就好了....
60万就可以虎个里长女....不过里长怎这样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