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医纠法要强行闯关了!

楼主: happy138 (正义同学)   2015-05-19 01:20:53
※ 引述《bigheadpro (极凶麒麟)》之铭言:
: ※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刍)》之铭言:
: : 请你们医界不要再无脑乱反医纠法
: : 1. 法律定订本来就是有不确定法律概念在里面
: : 大法先订定纳入不确定法律概念在里面 细则才会另外颁布
: : 不懂别乱反对
: 北大法律系的郑逸哲教授也不懂?? 他可是反医纠法了两年
: 这段话需要帮你贴到郑教授的版上去吗??
: 不懂别乱发文
: : 2. 补偿金为了帮助医纠 医疗人员出一些没什不对
: : 这跟保险的概念差不多
: 保险是保险公司帮医师跟病家打官司,时间跟人是保险公司出的
: 有问题,保险公司会出钱;来闹的,保险公司也愿意跟医师一起承担过程
: 医纠法到现在是"不管发生什么事,来闹就付钱"
: 概念差很多好吗?
: : 3. 病人家属领到补偿金 可以继续提告 是宪法保障的诉讼权没错
: : 但提告后 补偿金会要回来
: : 如果病人觉得补偿金ok 又觉得可能会输 就不会提告
: : 但如果病人什都没有 就一定会赌赌看告告看
: : 此时医纠法就有机会减少一件原本会发生的诉讼
: 你知道医纠法规定医师必须出席每一次的调解吗?
: 所以保险公司出面跟病人和解的案件,变成医师每件都要跑,
: 万一被告,还是要跑法院,而且病家就算不还钱,也只有行政催告。
: 所以诉讼不一定会减少,但跑调解跟法院相加的次数会增加很多。
: : 4. 补偿就是有因果就给没错 这也是以金钱换取诉讼 如上3所提
: 如上所提,根本无法减少讼累,反而会加强部分病人赌一把的决心。
: 据我所知,妇产科现在的赔偿金额都是两百万起跳,
: 原因就是现行的补偿法规,最高就是两百万,
: 所以病家如果威胁要告,就代表医师这边要再加码,才能免去讼累。
: 对病家来说,没威胁成功,可以拿到补偿,成功了就可以拿到超过两百万。
: 典型以刑逼民,为什么医界要接受这种事情?
: : 5. 第5点根本就是自行想像
: : 如果病人拿到钱 逻辑上 理论上 会大大减少诉讼
: : 医病关系反而会更好
: 你要不要去问问你家附近的妇产科医师,"事实上"是什么状况?
: 医病关系好到妇产科医师跑光光? 是你想像还是我想像?
: : 虽然很同情医界的高风险 但无脑反 会让人反感
: 先谢谢你让这篇再浮起来。
: 不过,还是要告诉你,内容合乎现况跟人性才是重点,
: 不是把文章写得义正词严,就可以成功带风向的。
‘医审会’请告诉我们:“医疗常规”的“常”是指“恒常”?还是“通常”?
郑 逸 哲
1. 一般说来,法院使用“符合‘医疗常规’”和“不符合‘医疗常规’”
作为“结论用语”很“清楚”。
2. 一般说来,何以法院会说“符合‘医疗常规’”或“不符合‘医疗常规’”
也很“清楚”。
3. 一般说来,‘医审会’说:“医疗行为符合‘医疗常规’”,
法院就跟着说:“医疗行为符合‘医疗常规’”。
4. 一般说来,‘医审会’说:“医疗行为不符合‘医疗常规’”,
法院就跟着说:“医疗行为不符合‘医疗常规’”。
5. 一般说来,‘医审会’是这样说:“被告采○○的方式处置,符合‘医疗常规’,
所以其处置符合‘医疗常规’”。
6. 一般说来,‘医审会’是这样说:“被告采○○的方式处置,未采●●方式处置,
不符合‘医疗常规’,所以其处置不符合‘医疗常规’”。
7. 为什么“它”就是“医疗常规”?因为‘医审会’说“它”是“它”就是!
‘套套逻辑’!
8. ‘医审会’有告诉我们为什么“它”是“医疗常规”吗?并没有!
9. 在‘医审会’在开会的过程中,“医疗常规”会变吗?有时候‘会’!
10. “医疗常规”的“常”是指什么?“恒常”?还是“通常”?
11. 如果是指“恒常”,‘医审会’不就认为医学不可能进步吗?这是悖理的!
12. 如果是指“通常”,‘医审会’不知道每次医疗处置都“不通常”吗?这是荒谬的!
13. ‘医审会’的医界委员不知道有所谓“临床裁量”吗?
14. ‘医审会’的法界委员不知道有所谓“按其情节”吗?
15. 卫生署在搞什么,竟然要把“医疗常规”入法?
感想:
‘医审会’该处理的问题是:
“从‘事后’来看,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
还是
“回到‘临床时’,医疗行为是否仍属‘适当’的‘裁量处置’?”
我们要问,就“医疗法第82条之1”和“医纠处理法”,
为什么入法的,不是“临床裁量权”,而是“医疗常规”?
如果医师不能只看“病历”和书面,就有所医疗处置;
那为什么‘医审会’有本事,仅凭“病历”和书面,就能断定是否符合“医疗常规”?
匪夷所思!
同理,
如果医师不能只看“病历”和书面,就有所医疗处置;
那为什么‘健保审查委员’有本事,
仅凭“病历”和书面,就能判定是否应该“核删给付”?
匪夷所思!
==========
小鲁妹猜某些键盘律师会自动忽略这篇。。。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5-19 01:23:00
医审会成员也是医生 如果用临床裁量来说 也是要看裁量有没滥用滥用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1:27:00
可是瑞凡,卫福部已经把医疗常规删掉了
作者: reaturn (廿年后回头看台湾)   2015-05-19 01:28:00
医纠法是用来创造更多医纠的,是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作者: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15-05-19 01:29:00
医审会成员不是全部都是医生, 别丢脸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5-19 01:30:00
奇怪 我写全部两字了吗 你才别丢脸 不用抓这种毛病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5-05-19 01:32:00
你用"也是"有误导之嫌 你用"也有"就没问题了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见)   2015-05-19 01:33:00
反正有事医师扛,赔偿有基金担。开医院的, 等着数钱就好了
作者: klyjames (逸星)   2015-05-19 01:43:00
医疗常规删掉了啦,资讯也更新一下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5-05-19 01:43:00
裁量有没有滥用=>结果论是好是坏 去当神好了医纠法出来就爽了,一堆22K鲁蛇天天去闹马上翻身我觉得啦,等到这领钱法上线后,以后医院可能会变成只收愿意签“放弃告医院权利”的人
作者: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15-05-19 01:58:00
简单. 会“死亡”“致重残”的科别 没人要做了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拉 医生绝对饿不死相对来说 一看就有可能"会死" "会重残"的患者自求多福 台湾足球元年 又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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