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台湾为什么这么多智缺法官跟检察官?

楼主: LittleBeauty (胡子小妹)   2015-05-18 12:20:17
※ 引述《gengar8259 (gengar)》之铭言:
: ※ 引述《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之铭言:
: : 其实台湾的法官检察官烂~也不是说他们真的笨!是有原因的
: : 1.新闻上有出现过的 10亿 法官..
: : 那没出现的过几亿法官,几千万法官? 这他们不笨吧!!科科
: : 2.公务员心态...对法官来说没事就是最好的事。 正义? 是啥能吃嘛?
: : 3.评选机制,台湾的法官与其说是法官,不如说是法匠
: : 有的一辈子就在读书,k书中心,混了30年~(可能连公共汽车都没搭过)
: : 然后一夕之间考试通过了,他就有能力有权力判你生死..
: : 4.有权无责,基本上在怎样判,就算国赔,也跟他无关!
: : 关到死浪费青春的是你,他照样吃香喝辣,关他毛事
: : 今天是判他儿子看他会不会仔细认真!!科科..
: : 不要再说法官恐龙了~只是最大利益的角度跟民众不一样而已..
: : 阿闷.
: 我一直不懂为什么法官 检察官 用考试就能当 我一个朋友 很少跟人来往 大学补习班
: 蹲两年毕业考上法官
: 虽然是很厉害 但是没参加过社团没当过领导人 没做事经验 直接当法官?
: 虽然是会先受训 但应该要从下做起吧
: 那为什么警政署长不干脆也用考的
: 没体会当律师或警察办案的辛苦
: 难道台湾就是考试至上嘛
你以为是考心酸的?
你知道考上要付出多大代价吗?
补习是礼拜一到礼拜天都有课的
当你周末在跟男女朋友约会打砲出去玩的时候
这群人都连续2天蹲在补习班从早上9点蹲到晚上10点
中间只有一个小时吃饭而已
有时时间不够还要边吃边上课
这种生活至少持续一年
你付的出这种代价再来嘴司法官只会考试巴
大家都觉得自己那么厉害
法官很好当
那就让你自己翻法条处理看看这个纷争
系争房地原登记为甲所有并由其占有居住使用迄今,
甲前因负欠乙新台币(下同)100 万元借款无法及时清偿,
又恐其因向丙借款 200 万元签发交付与丙发票日民国(下同)
100 年 1 月 20 日之同额支票遭提示退票,
而于同月 15 日与丙订定书面买卖契约,
将系争房地以 320 万元出售与丙,约定丙除返还支票外,
应代偿其对乙之债款及垫付土地增值税50 万元,
契约附款另载明甲于 100 年 7 月 15 日前得将系争房地另售他人,
逾此期限丙得依行情市价出卖他人,
所得款项由丙取得 350 万元及自 100 年 2 月 1 日
起按法定利率计算之利息,有余或不足,均计算找补,
甲并于 100 年 1 月 31 日以买卖为原因办理系争房地之所有权移转登记与丙完竣。
迄至 100 年 9 月 15 日,
丙认为伊代偿乙债款、返还支票及代缴土地增值税,已付清买卖价款,
亦超过约定买卖价金及行情市价,
甲不于约定期限将系争房地另售他人,
却拒绝将系争房地交付伊使用。
因此,对甲提起诉讼,除以甲非所有权人,无权占有系争房地为原因事实,
本于所有权,声明:“甲应交付系争房地与丙。”外;
同时以甲、丙订定买卖契约为原因事实,
本于买卖法律关系,声明:“甲应交付系争房地与丙。”
请求法院依其声明判决。
诉讼中,甲之另一债权人丁在法庭旁听,于退庭后向甲、丙指摘:
除系争房地外别无财产,甲、丙间关于系争房地所为之买卖及以买卖为原因之所有权移转登记,
均系通谋虚伪表示,侵害其权益,依法无效,系争房地仍属甲所有云云。
丙否认之,甲则沉默以对。
丁乃决定以其指摘内容为原因事实,
诉请确认甲、丙间系争房地买卖法律关系不存在,
并诉请将系争房地登记为甲所有,回复原状,以维护其债权。
试问:
(一)法院在诉讼程序上,
对丙同时所为同一声明内容之二请求,应如何进行审理?(20 分)
(二)丙此二声明所为之请求,是否有理由?请依题旨分别论述之。(40 分)
(三)丁决定提起之诉讼,应以何人为被告其当事人适格始无欠缺?
又应如何声明方为适当?关于丁主张之系争房地买卖关系不存在,
应由何人负举证责任?(30 分)
现实中比这复杂的案例多的是
法官天天都要替这种事下判断
乡民这么厉害
麻烦拿起你的小六法判断一下应该怎么写判决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5-05-18 12:21:00
看判例就知道了
作者: zjeff1 (我的裤档里有蛇)   2015-05-18 12:21:00
智缺这词好像是我国中在用的耶....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5-05-18 12:24:00
看判例就知道?哇喔 这简直比看过吕布打架就说自己打得赢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15-05-18 12:24:00
乡民不都直接操起学习式六法给坏人来个正义的制裁?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5-18 12:24:00
法助:(泪而不语)
作者: Hamao   2015-05-18 12:25:00
人在做神的事情
作者: g80123 (麦考姚)   2015-05-18 12:25:00
你真的认识键盘法官吗? 键盘法官看到社会新闻 不分民 刑
楼主: LittleBeauty (胡子小妹)   2015-05-18 12:26:00
判例翻的到随便你阿,我看你连怎么找判例都不知道
作者: g80123 (麦考姚)   2015-05-18 12:26:00
只有唯一死刑好吗
作者: ssaw5166 (四季伪五六)   2015-05-18 12:27:00
乡民个个都是包青天 根本神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5-18 12:28:00
法官:法助你这几个卷写好,明天之前放我桌上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5-05-18 12:29:00
没错,比本文中题目复杂的案件,多的是。
作者: x06qi (蓝波)   2015-05-18 12:30:00
有道理推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5-05-18 12:35:00
大人容我吐槽一下,你试卷配分好像少了10分耶
楼主: LittleBeauty (胡子小妹)   2015-05-18 12:37:00
没差拉
作者: williamsc (KBXIX)   2015-05-18 12:45:00
乡民都靠新闻跟直觉判案啊跟直觉不一样就是恐龙法官鬼岛司法
作者: magi80328 (Beccaria)   2015-05-18 12:51:00
乡民对于犯罪人都只有唯一死刑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5-05-18 13:02:00
作者: attis   2015-05-18 13:15:00
那国外用陪审团制不就智障? 别跟我豪洨那么多连国外的阿嬷都比你强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5-05-18 13:16:00
所以你的意思是考上司法官都是生活白痴吗
作者: nightjustin (洛神天来)   2015-05-18 13:19:00
某楼连王建民的蓝鸟40号球衣都翻不出来,叫他找判例,太强人所难了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