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界:缩工时、加班不增 怎赶单
争议较大的延长加班工时昨天未列入三读的劳基法修正案,仍维持上限四十六小时。工总
秘书长蔡练生表示,延长加班工时是实施全面周休二日的关键配套措施,盼能尽快通过,
明年与新法一起实施。
蔡练生指出,行政院的版本因较晚送入立院审查而未处理,现在到年底还有一段时间,希
望未来几个月内尽快排入审查,否则缩短工时,又不增加加班时数,碰到旺季赶单时,不
仅逼企业转单到海外生产,也影响希望多赚点钱的劳工就业机会和收入。
蔡练生说,站在产业界的立场,不反对全面周休二日,但碰到产线出现季节性急单或百货
公司周年庆时,即使行政院版本的加班工时上限五十四小时,仍然根本不够用。
他说,企业生产有季节性的淡旺季,急单时需要大量赶工,订单量少时也不可能要员工持
续加班,呼吁延长加班工时应以月或年为单位总量管理,弹性的延长加班工时。
他建议可采一年不超过三百到三百五十小时,及单月不高于六十五小时或每月加班工时少
于六十五小时,透过两套标准双重监督,不但保障劳工权益,也方便调度人力。
日月光昨天表示,今年初内部已研拟调整工时,比照劳基法修正方向,全力配合政策执行
。记忆厂华亚科指出,据试算,他们公司生产线上人员每周平均工时仅卅五小时,比修法
标准还严格。
日月光、华亚科均指出,在台员工都以生产人员为大宗,早在修法前就开始研拟配套措施
,缩短劳工工时。
工总秘书长蔡练生表示,台湾企业有“大月”、“小月”,加班工时上限没有配合延长,
碰到大月时,比如急单赶出货或百货公司周年庆时,雇主不好调整工时,最后订单流失,
反而不利劳工或经济成长。
他指出,周休二日是国际趋势,企业界并不反对,但希望在缩短工时的同时,应给予企业
弹性的加班制度,以应付急单和季节性需求,企业界日前提出双周80小时与每月加班时数
放宽配套。
现在每月加班工时上限为46小时,但每周工时却缩短为40小时,传统产业认为,工厂接单
大小月一定会有,景气好时也会有急单,大月或有急单时,就必须要加班因应,但未来有
急单时,在国内无法找到足够工人生产,就只好把订单转到国外,如中国大陆、越南、印
尼等地。
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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