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五十天误一生的支付命令

楼主: liaobowei (liaobowei)   2015-05-16 00:55:42
大家晚安,
我是法律系肥宅,
强者我学长和一群法律系强者学长姐成立“法律白话文运动”部落格,
在里面撰写法律相关的科普文章,
试着将晦涩难懂的法律让大家都能看得懂,
刚好关于支付命令文章里的图表被原 po 引用,
(文章也有在推文中出现)
肥宅学弟我就来转贴原文给广大的大家看看
以下转录自“法律白话文运动”
原文连结:http://wp.me/p4tSZV-j9
什么是支付命令?法院帮诈骗集团骗我?
2013 年 8 月黄妇收到来自法院核发的支付命令,指她因投资借贷欠款
4990 万 7125 元,若无异议得支付近 5 千万的款项。黄姓妇人以为这
次是诈骗集团伪造的,不当一回事,不予理会。
没想到,事后法院经声请准备强制执行黄姓妇人财产。
(新闻来源:http://goo.gl/ZwQKg8 )
一般来说,如果说有人欠钱不还,我们可以到法院打官司,打赢了之后
就可以拿胜诉判决声请法院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注 1),也就是说,
胜诉判决就是执行名义(注 2)。而支付命令最重要的地方就是支付命令
本身就可以直接当作执行名义,债权人不需要打官司。那么,什么是支付
命令?支付命令要怎么确定呢?
(图表:https://goo.gl/a1O88a)
支付命令是什么?
在正常的情况下,欠钱的事实是很明确而且没有争议,根本没有进入诉讼
、交由法院审理的必要。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督促程序中设计了支付命
令,目的就是希望可以迅速的让债权人拿回钱,让没有什么争议的债权债
务关系迅速结清。 因此只要债权人提出声请,不需要彻底的调查事实、
提出证据,法院就会替他寄出支付命令状,上面指明债权人请求的内容及
范围,并要求债务人给付。
债务人收到支付命令后,如果觉得没问题或是不想争执,就可以依支付命
令的内容去清偿;如果觉得有问题或是根本没这回事,在收到的 20 天内
就必须赶快向法院提出异议。如果债务人没有去异议,法院就会认为债务
人默认了这笔债务。 此时为了达到督促程序的立法目的,法律规定支付
命令在债务人不异议的情况下,具备法院终局确定判决的效力,也就是像
拿了胜诉判决一样,可以声请法院帮你强制执行。
总之,督促程序为了求快,在法院只有形式上的审查,法院不会多涉入判
定“债权人是不是诈骗集团?”“债权人讲的事情是不是真的?”等等,
只要声请的条件通过,支付命令就会寄给债务人,只有债务人在 20 天期
间异议,才会转而进入诉讼程序,也就是法院才会认真就个案事实裁判。
要是收到支付命令了怎么办?
支付命令制度立意良善,但是最近开始出现诈骗集团利用一般民众不熟悉
法律的弱点,随便申请支付命令。因此,网友最关心的莫过于如果自己也
成了诈骗集团的受害者怎么办。
(一) 向法院声明异议:
其实提出异议非常简单,不需要提出任何证据,更不需要请律师。债务人
收到支付命令后,如果对支付命令的内容质疑或否认,只要上网下载法院
提供的民事异议状范本(http://goo.gl/G0ZwDD)交给法院,支付命令就
会失效,然后双方就会进入诉讼程序,债务人就可以到法院上告诉法官,
债权人是来闹的,根本没有这笔债务、或者这笔债务早就清偿完毕。
如果未异议将导致支付命令确定,虽然确定并非完全无法救济,但后续的
救济 (再审) 条件严苛,恐难挽回颓势。须注意的是,声明异议后不是就
没事了,异议后这件事将转向诉讼程序,双方将对簿公堂,因此如果真的
有欠钱,债务人应好好权衡利弊,进入诉讼未必是最利的选择。
(二) 其他因应之道:
因为现今诈骗手法不断翻新,支付命令是最新的犯罪类型,民众常常如同
案例里黄姓妇人聪明反被聪明误,导致损失重大,所以建议遇到类似的诈
骗手法,可先打电话 165 防诈骗专线或 110 向警方报案查证确认,亦可
向法院请教确认以避免发生相同的憾事。
时间过了、支付命令确定了,还有救吗?
支付命令确定后,取得与终局确定判决相同的效力,可以说是几乎没救了,
但是民事诉讼制度有再审制度 :专门救济已经确定的判决,这制度的行使
是在非常例外的情况下,前提就是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注 3)
,若符合再审条件,才有可能再启裁判予以救济,但实务上再审非常严格,
成功的例子实在不多。
后话
2015 年 1 月 13 日立法委员尤美女与林国正、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共同
召开记者会,指出现行支付命令制度的不合理处,呼吁尽快修正相关规定,
以免法院沦为诈骗集团帮凶,并提出民事诉讼法第 514 条及第 521 条
修正草案、民事诉讼法施行法第 4 条之 4 及第 12 条修正草案及
实际案例说明;但是在审查支付命令法案的当天 (1 月 21 日),司法及
法制委员会的会议全都因为“出席人数不足”而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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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尤美女立法委员:http://on.fb.me/1QPrAJI(脸书连结)
黄国昌:不正义的支付命令效力(苹果)http://goo.gl/kD5GBO
沈冠伶:违背诉讼权保障之支付命令制度(自由)http://goo.gl/FSzl2l

1. 强制执行:经债权人的声请,透过法院公权力的介入,对债务人施以
强制力,使其履行债务,满足债权人。
2. 执行名义:指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请求经过某国家机关后,确定其内容
、范围并具此作成的公文书,也就是经过国家机关的认证推定债权人主张
的是真的并白纸黑字写下来详细内容,这份内容就可以再拿去执行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3. 参酌民事诉讼法第 496 条、第 497 条
谢谢大家耐心看完没有直接 End,欢迎转载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5-05-16 00:59:00
这个罗马拼音挺眼熟的
作者: melissatw (有事吗)   2015-05-16 01:03:00
谢谢!上了一课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5-16 01:11:00
感谢分享 已存
作者: hidelena (プリライ当选祈愿☆)   2015-05-16 01:25:00
长知识推!!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5-16 01:28:00
作者: billy3321 (雨苍)   2015-05-16 01:52:00
推!实用的文章!
作者: braveryhyde (雷)   2015-05-16 02:11:00
是阿!
楼主: liaobowei (liaobowei)   2015-05-16 02:18:00
你是我认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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