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乡民正义?霸凌? 生命小斗士“珣珣”遭

楼主: rock810   2015-05-15 12:49:07
※ 引述《viviberry (薇薇贝瑞)》之铭言:
: 看了两个人的脸书和新闻 发现很多人阅读能力好像有问题
: 觉得洪浩云的发言 完全是在说为什么珣妈可以获奖
: 最主要是在批评她得这个奖到底理由是什么?
: 她害了自己的小孩 以致于要用自己的一生和自责来弥补
: 那弥补不是理所当然? 为什么要颁奖给她?
: 今天如果珣珣不是因为妈妈才变这样 然后珣妈用尽心力去付出照护
: 那接受表扬应该谁也没话说
: 不然看那些照顾病弱的亲属的人尽心尽力奉献自己 被新闻报出来的时候
: 八卦版就算有人嘘文也会被谴责 到底为什么会这样还不清楚吗
: 因为珣妈自己造成的后果自己果当要弥补 不是说她不辛苦不顾虑她的心理压力
: 而是她跟其他牺牲自己照顾他人的人不一样 不应该被表扬 就这么简单
: 那洪浩云为什么会被骂
: 就是他说话太贱太直 人就是习惯站在弱者那方
: 然后说出了某些中肯但没有证据的言论 还用一个标题把自己拖下水
: 他如果出来温温柔柔的说:“疴 虽然她很辛苦 可是得这个奖不太好吧~"~”
: 支持者应该会非常多 为什么
: 就跟某党以前得势的原因一样 不管有没有道理 大多数就是喜欢温文儒雅(虚伪?)的人
: 珣妈除了害了自己的小孩 还做了什么会被批评
: 有没有把善款拿来做他途这没有证据所以不讨论
: 而是她在打脸书或是公开露面说话的时候 从来不是以加害人自责的身分
: 而是以照护人保护者的身分 希望大家帮帮她关心她
: 但别人能帮上什么忙? 按赞捐款说珣珣加油 that's all
: 没有看到你的自责 就不能怪人说你在消费受害者 还是被你害的受害者?
: 所以如果珣妈真的是用心要弥补珣珣
: 应该要拒绝这个奖项 然后出来露面告诉大家这个奖项要给更值得的人
: 反而可以得到更多的回响
: 批评的人也不会那么多 要当公众人物的选择是妳
: 想要得到更多大家对珣珣的关注而帮助这个疾病的小孩
: 利用关注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帮助自己没有错
: 但要知道自己的立场 妳是来弥补自己过错的
: 然后FB下面的留言还真一面倒欸
: 珣妈很自责 所以不能受到批评这什么道理
: 可以骂洪医生说的话太贱 但不是完全没道理不是吗
整篇看下来,就是这篇讲得比较明白
奉劝各位,在这件事情的用词上别太偏激
不知道没查证过的,不要轻易下结论,像是捐款什么的我是没看到
某些人正愁找不到话题来带风向(下去领500)
这世界上有些人受到伤害就是先反击,先怪别人,这也正常
没有什么对错,即使是因为受到某些人“讲真话”受到的伤害。
仔细想想,洪医师对于这件事情的评论唯一好处是︰
让我们再次看见这世界的真实与捉摸不定,还有一些看不到的黑暗面
起到一些见贤思齐,见不贤则内自省的功能
祝珣珣以及全天下像珣珣一样的孩子 早日康复 快快乐乐
最后对于中华电信是否过失,判决书内容如下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_1.aspx
请搜寻日期1021129~1021129
全文检索字词︰中华电信
一、公诉意旨略以:甲○○为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华
电信)网络工程师,驾驶工程车为其附随业务,为从事驾驶
业务之人。其于民国102年1月7日下午4时23分许,驾驶车牌
号码0000-00号自用小客货车(中华电信工程车),沿嘉义
市东区忠孝一街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经忠孝一街与保顺路
交岔路口时,本应注意汽车行驶至交岔路口时,应遵守灯光
号志,而闪光红灯表示其应停车再开,即车辆应减速接近,
先停止于交岔路口前,让干道车优先通行后认为安全时,方
得续行,而其行进方向之忠孝一街系属支道,另保顺路方属
干道,是其应礼让行驶于保顺路之干道车优先通行后认为安
全时,方得续行,而依当时天候晴、日间自然光线、柏油路
面干燥、无缺陷、无障碍物、视距良好,并无不能注意之情
事,竟疏于注意,贸然通过上开交岔路口,适有吴○怡驾驶
车牌号码0000-00号自用小客车,搭载其女张姓女童(99年3
月生,姓名年籍详卷,下称张童,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
保障法第69条规定,不得揭露足以识别刑事案件被害人儿童
身分之资讯),沿保顺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前揭交岔路口时,
亦疏未注意幼童应使用安全座椅等安全设备于车辆后座,且
疏未减速慢行,贸然前行,致甲○○所驾驶之自用小客货车
右侧车身与吴○怡所驾驶之自用小客车车头发生碰撞,张童
因车祸冲击,受有脊椎外伤并脊髓完全性损伤,导致四肢瘫
痪之严重减损一肢以上机能之重伤害。因认被告系涉犯刑法
第284条第2项后段之业务过失致重伤害罪嫌等语。
二、按告诉乃论之罪,告诉人于第一审辩论终结前,得撤回告诉
,又其告诉经撤回者,法院应谕知不受理之判决,刑事诉讼
法第238条第1项、第303条第3款分别定有明文。本件被告甲
○○因业务过失致重伤害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认被告
对被害人张姓女童系涉犯刑法第284条第2项后段业务过失致
重伤害罪嫌,依同法第287条前段之规定,须告诉乃论。兹
被告已与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即告诉人吴○怡达成调解,愿
与所任职之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南区电信分公司嘉义
营运处连带赔偿新台币(下同)660万元(含汽车第三人责
任险40万元及汽车强制责任险之医疗给付,不含汽车强制责
任险之残废给付),并已先行给付告诉人185万元,剩余475
万元中之40万元汽车第三人责任险由告诉人自行检附单据向
美亚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请求给付,435万元则由被告及
其所属中华电信公司于102年12月14日前给付,而经告诉人
具状撤回本件告诉,有调解笔录及刑事撤回告诉状在卷可查
(本院卷第68至69页、73页),依上开说明,本件应为谕知
不受理之判决。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5-15 12:50:00
就私下和解了,而告诉人彻告了。
作者: ShawnYue (土城鱼文乐)   2015-05-15 12:51:00
私下和解啦 他妈还在泡人家不闻不问
作者: waichiang820 (颗颗颗颗)   2015-05-15 12:52:00
当妈的不用儿童安全座椅到底在想什么........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5-05-15 12:52:00
这判决文和中华电信有无过失又没有关系
作者: Rinehot   2015-05-15 12:53:00
他妈有没有涉嫌过失伤害她女儿啊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5-05-15 12:54:00
只是说业务过失致重伤害属告诉乃论 两造已和解 原告撤告检察官还提公诉是在乱洨喔 驳回
楼主: rock810   2015-05-15 13:05:00
过失的部份是说中华电信工程车应注意礼让主干道的车
作者: smiercch (又在数日子了)   2015-05-15 13:06:00
楼上搞错别乱说,本件和解时间点是在检察官起诉后
楼主: rock810   2015-05-15 13:07:00
楼上应该不是说我吧XD
作者: smiercch (又在数日子了)   2015-05-15 13:08:00
刚好你比我早一点推文,我是说楼楼上的C板友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5-05-15 13:09:00
这样是我搞错时间点了 抱歉
作者: smiercch (又在数日子了)   2015-05-15 13:10:00
看引用法条就知道了,如果是在起诉前和解,会用303条1款起诉之程序违背规定以谕知不受理。只要是在一审言词辩论终结前,都可以和解撤回告诉。
作者: angilcus (angilcus)   2015-05-15 13:16:00
真三宝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5-15 13:17:00
推你贴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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