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olver (超级大变态)
2015-05-14 17:06:45※ 引述《title2002 (大叔)》之铭言:
: 民事案件 多如牛毛 能简化当然就简化
: 不然会吃掉一堆司法资源
: 支付命令 只是在确认是否有债务关系的第一部
: 例如甲欠乙钱不还 甲也知道也有借条 甲就是不还!
: 这样乙可以去提告 要甲来还 但是透过起诉
: 开庭到执行 花费时间 人力物力也大 所以改用支付命令
: 只要甲承认有欠钱 就会强制执行 减少资源浪费~
: 乙认为甲欠乙钱 甲否认
: 乙去用支付命令 法院会发文确认甲是否欠钱
: 甲只要否认 就要回归法庭审理
: 甲不回应 有两种 一种是没收到 这种不算数
: 没收到不会有法律效果
: 一种是有收到然后不处理 这种就会有事
: 你知道还不处理 不是身上有屎就是做贼心虚~只能认了
问题就在这里了
: 当然要完整保护债务人权利 相对也有可能损及债权人权利
: 这天枰两端就这样 (欠钱者跟借钱者没有谁比较可怜)
为什么不处理就是作贼心虚?
也就是先入为主的观念,
已经假设这个人是罪犯,这就是法律BUG.
很多案件都是从 "假设有罪"或"假设无罪"
完全会看到两种不同结果.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他妈的立法院那群最大的,
ㄧ大堆立委整天忙着上HOTEL冲洞,
当皇帝的太监传声筒上电视台汪汪叫,不然就是巩主子选皇帝,
还有都没来上班的,不修这些有BUG跟不符合时代的法,
真他妈的有趣的是还有一群白痴选出这堆白痴.
还是故意不修,才会有那么多合法不合理的事,
不然党产没的吃会饿死.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5-14 17:07:00
你还漏掉服贸 立委只想着为中国开门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14 17:07:00这不是罪 日本 韩国 中国 德国都有支付命令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14 17:08:00而且跟台湾做法一样 要自行去异议!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08:00你自己有权利不主张 那就是失权 不只台湾民法是这样...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14 17:09:00可是只有台湾人认为是恶法 证明:台湾百姓脑袋<中日德韩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09:00德日叫做督促程序 一样没异议就是执行呀 期间不同而已只是德日事后的救济程序没台湾严苛
作者:
TllDA (踢打)
2015-05-14 17:10:00路上疯子骂我白痴 我不反驳他 就代表我承认我是白痴?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14 17:10:00台湾 韩国 中国也叫督促程序 不是只有 日本 德国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5-05-14 17:10:00重点还是跟寄存送达合在一起,很多屋主回国就没房了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05-14 17:10:00所以法院都不用查债务真假的 就用公权力帮人窃盗财产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5-05-14 17:11:00支付命令就法院想省力才搞出来的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14 17:11:00flare5566 快教我法院要怎么查债务是假的 你一定成为大师
作者:
kid725 (凯道基德)
2015-05-14 17:11:00台湾最可恶的 就是无耻政客跟白痴法律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5-14 17:12:00
某楼好急喔 为什么这么呵护这条法律?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12:00与其说法院 还不如说债权人
作者:
gunng (暗黑检察官)
2015-05-14 17:12:00台湾本身的支付命令是没啥问题 救济撤回的部分才是问题…
楼主:
wolver (超级大变态)
2015-05-14 17:12:00以PTT ONLINE 来说德日是砍错帐号还有的救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14 17:12:00kid725 不对 台湾最可恶的是无脑老百姓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13:00WO明明就还有救 可以提再审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5-05-14 17:14:00以后有仇家 就天天送支付命令 让他天天申请异议跑到死
作者:
TllDA (踢打)
2015-05-14 17:14:00法效是什么? 疯子冒用我签名就有法效?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14 17:14:00wotupset 不用跑到死 写封信就好了 你发1封500 发到你哭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14:00也要愿意刑法上的风险呀 科科 不怕被关你可以寄给我
楼主:
wolver (超级大变态)
2015-05-14 17:15:00台湾的太难救了 通常是GG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4 17:15:00所以问题是存在第二个层次的问题 而不是支付命令呀
作者: Rivera (里维拉) 2015-05-14 17:16:00
申请支付命令 也要钱的好吗 = =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5-14 17:16:00当立法委员碰到这种陈情告诉你恶法亦法 我只想说我X你X....
作者: ef9527 (奶油狼) 2015-05-14 17:20:00
这个是让人用来赚钱的,不是用让人用来寻仇骚扰的。
楼主:
wolver (超级大变态)
2015-05-14 17:21:00这就是欺负那些不懂的"异议"的人而已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5-14 18:15:00法律不保护懒惰人,也不因为你不知法就无效,全世界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