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tle2002 (大叔)》之铭言:
: 民事案件 多如牛毛 能简化当然就简化
: 不然会吃掉一堆司法资源
: 支付命令 只是在确认是否有债务关系的第一部
: 例如甲欠乙钱不还 甲也知道也有借条 甲就是不还!
: 这样乙可以去提告 要甲来还 但是透过起诉
: 开庭到执行 花费时间 人力物力也大 所以改用支付命令
: 只要甲承认有欠钱 就会强制执行 减少资源浪费~
: 乙认为甲欠乙钱 甲否认
: 乙去用支付命令 法院会发文确认甲是否欠钱
: 甲只要否认 就要回归法庭审理
: 甲不回应 有两种 一种是没收到 这种不算数
: 没收到不会有法律效果
: 一种是有收到然后不处理 这种就会有事
: 你知道还不处理 不是身上有屎就是做贼心虚~只能认了
问题就在这里了
: 当然要完整保护债务人权利 相对也有可能损及债权人权利
: 这天枰两端就这样 (欠钱者跟借钱者没有谁比较可怜)
为什么不处理就是作贼心虚?
也就是先入为主的观念,
已经假设这个人是罪犯,这就是法律BUG.
很多案件都是从 "假设有罪"或"假设无罪"
完全会看到两种不同结果.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他妈的立法院那群最大的,
ㄧ大堆立委整天忙着上HOTEL冲洞,
当皇帝的太监传声筒上电视台汪汪叫,不然就是巩主子选皇帝,
还有都没来上班的,不修这些有BUG跟不符合时代的法,
真他妈的有趣的是还有一群白痴选出这堆白痴.
还是故意不修,才会有那么多合法不合理的事,
不然党产没的吃会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