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支付命令”已读不回 他竟被骗走土鸡城

楼主: title2002 (大叔)   2015-05-14 16:31:58
民事案件 多如牛毛 能简化当然就简化
不然会吃掉一堆司法资源
支付命令 只是在确认是否有债务关系的第一部
例如甲欠乙钱不还 甲也知道也有借条 甲就是不还!
这样乙可以去提告 要甲来还 但是透过起诉
开庭到执行 花费时间 人力物力也大 所以改用支付命令
只要甲承认有欠钱 就会强制执行 减少资源浪费~
乙认为甲欠乙钱 甲否认
乙去用支付命令 法院会发文确认甲是否欠钱
甲只要否认 就要回归法庭审理
甲不回应 有两种 一种是没收到 这种不算数
没收到不会有法律效果
一种是有收到然后不处理 这种就会有事
你知道还不处理 不是身上有屎就是做贼心虚~只能认了
当然要完整保护债务人权利 相对也有可能损及债权人权利
这天枰两端就这样 (欠钱者跟借钱者没有谁比较可怜)
※ 引述《chen1i6c04 (轻踏水无痕)》之铭言:
: 苹果日报
: “支付命令”已读不回 他竟被骗走土鸡城
: http://goo.gl/b1CHzS
: 高雄一间土鸡城的朱姓老板,4年前接到法院核发的支付命令,须偿还男子吴春宏等2人30
: 万元,朱男自认为没有欠债,以为是诈骗集团的骗局不予理会,没想到真的是法院核发的
: 支付命令,朱男上午现身气愤说:“法院的人竟然是跟诈骗集团成员一起来查封我的店,
: 你叫我怎么办?”但这从天而降的债务,又是怎么来的?
: 原来是诈骗集团利用法院核发支付命令的审查宽松的漏洞,先用在3张面额各10万元的本
: 票上,冒签朱男姓名,再以朱男欠债不还为由,向法院声请核发支付命令,由于法院审核
: 支付命令仅书面审查,审核通过后,虽会以书面通知债务人,而债务人可在收到支付命令
: 20天内声明异议,若有提声明异议,则原本的支付命令就失效力,但如果未在期限内声明
: 异议,则支付命令就发生确定判决的效力,声请人就可以拿着支付命令向法院声请强制执
: 行。
: 朱男就是因为在收到法院核发的支付命令后,没有在期限内声明异议,才会让男子吴春宏
: 拿着支付命令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以致朱男赖以维生的土鸡城被查封法拍,朱男还气到
: 心脏病发作差点丧命。
: 虽然朱男事后控告吴男涉嫌伪造文书、诈欺等罪,经笔迹鉴定,也确认本票上的签名确非
: 朱男所签,但因也无法确认伪造签名者就是吴男,因此吴男获不起诉,朱男原以为可以拿
: 笔迹鉴定结果要回自己的土鸡城,无奈,支付命令须透过再审制度救济,而法律又规定朱
: 男必须找出伪签者才能撤销原判决。朱男根本无计可施,欲哭无泪,只能眼睁睁看自己苦
: 心经营的店被法拍。
: 而法院审理支付命令有多宽松?律师刘哲宏指出,此案的支付命令声请人吴春宏在全国各
: 地法院声请超过100件,光高雄地院就占了80件,核准率约八成。更讽刺的是,朱男的土
: 鸡城被法院查封当天,吴男还大喇喇的与法院司法事务官、执达员等前往查封。
: 朱男今天上午在民间司改会多位律师陪同下,前往高雄地院陈情,高雄地院行政庭长施柏
: 宏收下陈情书说,针对类似案例,会建议司法院尽速修改相关法律规定,并要求司法事务
: 官加强审核支付命令核发流程。(郭芷余/高雄报导)
: 备注:
: 太扯了吧,都确定没有欠债了法拍后的钱是要给谁啊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5-14 16:32:00
诈骗那么多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5-14 16:33:00
所以关键是已读不回囉...代价好贵啊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5-05-14 16:33:00
你要怎么证明有没有收到?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5-14 16:33:00
改成可以在查封时再申请异议不就破解了
作者: glacialfire ( )   2015-05-14 16:34:00
没错 但是当已经证实是伪造的时候呢? 不先暂缓而是强制的理由是啥?
作者: gomi (勾亿郎)   2015-05-14 16:34:00
这没问题 但问题在于已经证实债务不成立 但还是强制执行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5-14 16:34:00
这法律的漏洞在于债务人不知道要申请异议
作者: Linnsen   2015-05-14 16:34:00
签收阿 不然邮差下大雨还辛苦拿印泥干嘛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5-05-14 16:34:00
证实是假的 却还是得被拍卖阿 你说有多惨....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6:34:00
那为什么不是要当事人的同意书而是只要不回应就当作同意?
作者: krajicek (回忆比真实精彩)   2015-05-14 16:35:00
你说那么多没有用,不是每个人都看到法院公文书
作者: Linnsen   2015-05-14 16:35:00
里面写很清楚 不懂可以打去问阿...老人比较危险就是
作者: ps124125288 (ptt)   2015-05-14 16:35:00
谢谢分享,只是台湾很多坏人喜欢用支付命令害人..唉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5-14 16:35:00
如果被查封还能不申请异议那就证明自己有欠债不是吗
作者: ufo15526368   2015-05-14 16:35:00
高雄不意外 核准率高达八成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5-05-14 16:35:00
欠钱不用还 鬼岛果然棒
作者: NOKIA3210 (诺基亚3210)   2015-05-14 16:35:00
当初立法没想到有漏洞,但现在不修是立委怠惰
作者: krajicek (回忆比真实精彩)   2015-05-14 16:36:00
都会认为是诈骗,这才是问题根源
作者: ufo15526368   2015-05-14 16:36:00
诈骗集团直接锁定高雄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5-14 16:36:00
信会寄丢也可能被偷走或是随手当广告信扔掉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05-14 16:36:00
法院公文都有假的了 普通一看也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5-14 16:36:00
就是因为觉得是假的就不理他了 后面什么法律救济都没用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6:37:00
这种效力的文书不需要两造同意就可以生效才奇怪吧
作者: krajicek (回忆比真实精彩)   2015-05-14 16:37:00
要解决的方法就是以后这类信件要亲自签收会是一律到警局
作者: wotupset (wotupset)   2015-05-14 16:37:00
如果这招那么好用 那怎么还有黑道讨债 = =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5-14 16:38:00
可是也有问题那就是真欠钱但装死不签收怎么办?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6:38:00
解决的方法是直接把声明异议的过程改掉,改成须当事人到法院亲自同意,都不同意就走法院压..
作者: Linnsen   2015-05-14 16:38:00
很多欠钱都脱产了吧 傻傻给你扣 只好找黑道
楼主: title2002 (大叔)   2015-05-14 16:38:00
查封时再声明议异 这样前置作业都浪费了阿
作者: nixon (为人民币服务)   2015-05-14 16:38:00
有送达机制啊, 怎么会不知道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6:39:00
当初江医师对顶新也是用支付命令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6:39:00
留置送达也是送达.
楼主: title2002 (大叔)   2015-05-14 16:39:00
送达 有送达的方式!放心啦~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5-14 16:39:00
至少被法院打枪后下回就没得赖了直接强制执行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5-14 16:39:00
我觉得最需要检讨的是已证明是诈骗,还是没办法阻止法拍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6:40:00
推这篇
作者: tv5566 (爽)   2015-05-14 16:40:00
现在诈骗那么多 一班人收到都嘛看都不看 这不合理的法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5-14 16:40:00
前面因为疏失还是怎样没回应而被强制执行,还有挽救余地这样...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5-05-14 16:41:00
为什么不回答就是当你默认= =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6:41:00
法拍所带来的不利益不正是因为当初不声明异议的后果
作者: Linnsen   2015-05-14 16:41:00
所以要加强法治教育阿 看到支付命令要当一回事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15-05-14 16:41:00
这问题就出在认定收到这件事上,搞不清楚就不要出来秀程度了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6:42:00
变成之后用钱补偿你
作者: Linnsen   2015-05-14 16:42:00
对帝宝那些人没用啦 都有律师团了 有看皮诺丘吧..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5-05-14 16:42:00
还是没回答问题啊 收到的认定是?前面那么多篇教你钻漏洞的方法都没看?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5-14 16:44:00
人人都律师喔 有些底层人哪知道这么多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5-05-14 16:44:00
而且民法明明是以恢复原状为优先补偿 怎会是用钱补偿?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5-14 16:45:00
======原来没提出异议就是默认 就能强制查封!?======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5-14 16:45:00
年轻人就算了 50岁以上的人 一听到法院还不少像看到鬼的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5-14 16:45:00
哪有以回复原状为优先 债权人有选择权好吗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6:45:00
因为你不声明异议,浪费司法资源,所以用钱补偿你
作者: reaturn (廿年后回头看台湾)   2015-05-14 16:46:00
不过被滥用就要考虑到把这个洞封起来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5-05-14 16:47:00
应该要修法在查封时也能提出异议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6:47:00
人家告你,你不出庭应诉,造成不利益结果当然归你啊。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6:47:00
你怎么不说司法审查不严造成人民受无端的损害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5-05-14 16:47:00
其实支付命令立法背景之一,是银行讨债方便。
作者: much1026 (靖哥哥找蓉儿)   2015-05-14 16:48:00
没欠钱的人收到欠钱的单子.想到就是诈骗然后不理.不是??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6:48:00
出庭好歹还要检视证物之类,你没看证物都是假的?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6:48:00
说过了这是程序利益跟实体利益的取舍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5-14 16:48:00
支付命令设计制度就是讲求程序快速啊 不然找立委修法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5-05-14 16:48:00
支付命令的规定是那样,司法单位没错,要改要修法。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6:49:00
要人亲自到法院同意是浪费多少司法资源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6:49:00
如果每个支付命令都要审真伪,法院不用开庭了,光审这个就审不完了。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05-14 16:50:00
就是有人会被骗 法律人没想过改良一下?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5-05-14 16:50:00
支付命令还要查证据真伪,那就是诉讼了。不是支付命令了。
作者: joe750 (潜到溺水)   2015-05-14 16:50:00
红明显 寄存警察局不算寄存送达吗?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5-14 16:50:00
不然你以为为何要设计简易诉讼小额诉讼 程序实体的衡量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6:51:00
明明就显有瑕疵也有更好的方法却硬要说没问题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5-05-14 16:51:00
是应该要修法。
作者: tv5566 (爽)   2015-05-14 16:51:00
最扯的案中的吴男 竟然没事 这最不合理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5-14 16:51:00
同意也有明示跟默示 找立委修法最快啦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5-14 16:51:00
人家日本 德国还有救济管道 台湾日期一直接查封 屌!
作者: SnakeO (ha)   2015-05-14 16:54:00
如果是我的身家财产全被这招骗了,我大概会去把法院烧了= =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6:55:00
要有救济管道我赞同,但是还要自己要主张权利比较省事
作者: creepy (左招财 右纳福)   2015-05-14 16:56:00
像美国一样 外包给文件送达者 不管用骗的用柺的 收到就算还可以增加就业 我国法院就是懒 出国考察一堆也不学y
作者: tv5566 (爽)   2015-05-14 16:56:00
案中的吴南 应该要被判诈欺之类的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5-05-14 16:56:00
如果是我,我先去把那个骗子抓来,再把法官抓来,关进狗屋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6:57:00
不会,至少一堆法是用抄的,潮爽的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5-05-14 16:57:00
跟他们说,谁把谁干掉我就放谁走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5-05-14 16:58:00
这制度根本该废了 有意识收到法院支付命令谁会不提异议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05-14 17:01:00
"没说话就是认了" 原来法律是基于这种逻辑在判的啊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7:05:00
你收到税单你没说话,国税局不也当你认了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7:07:00
...不缴税他会直接强制执行吗?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7:08:00
当然会啊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7:08:00
只想对别人说"你自己保护自己最直接省事啦"那干脆不要你确定会 没有一些奇妙的通知书之类的?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7:09:00
欠税前没寄通知书,直接查封你家?还不能诉愿?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7:10:00
他会直接从你户头执行,不用查封好吗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7:11:00
而且税基本上是确定且实在的"债",根支付声明的差距有大 明明就有通知书 ,最好会直接先扣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7:11:00
当然可以诉愿,支付命令不也可以声明异议?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7:12:00
20天内..诉愿的期限是?而且前提就大错了 一个世明确存在的,一个只是单方声明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4 17:12:00
支付命令也会寄书面啊,上面也有教你怎么做,是你自己不把法院文书当一回事,怪谁?税单未必是明确存在,也有可能是误算喔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5-14 17:14:00
不单一回事就三审定谳 真是符合比例原则税单的税在你提出异议前是确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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