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gso (我爱妳,妳爱我吗?)》之铭言:
: 我给的建议
: 如果开的慢 有足够空间 就躲开 毕竟是一条生命
: 如果开得快 躲开可能会有危险 就辗过去吧
: 因为硬要躲 对自己跟别的用路人都很危险
: 拜托 千万不要紧急煞车或急转
从上面那串文中可以发现
一堆生不出小孩的,把狗当小孩养,还称其为毛小孩,
大概是原本要投胎的__投成___了,才会有那种行为的出现
认知偏差成那种程度还不自知
只能说,那是因果报应。
没啥好跟他们解释的,他们这辈子要还债,如此而已。
谁理他啊 路上看到狗挡路 我一定直接辗为了闪只狗出事没人赔啦
楼上要是看到路上躺三宝也这么勇气可嘉的碾过去,就真的是功德无量了
作者: grooving 2015-05-14 14:09:00
推这篇 我觉得台湾应该立法通过开车者可以把不守交通规则的任何东西直接撞死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05-14 14:19:00交通规则什么时候变得那么神圣不可侵犯了 还力压生命的价值啊
作者:
comp6118 (波皇子喜欢吃烤鸡翅)
2015-05-14 14:24:00三宝比狗还讨厌………
作者: grooving 2015-05-14 14:28:00
每次看到闯红灯的 不打方向灯的我都超想把他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