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还蛮有经验的
之前念爱河旁边那间高中,乐团里弹bass的学姊真的太杀了
成发之后,我竟不知不觉跟着学姐走了好长一段路
走到中央公园她要上公共汽车了,我没想什么就跟进去
真是白痴啊我
明明家住完全反方向
就在这时,往我家的公共汽车刚好驶过
是末班车了o'_'o
耳边响起萧煌奇的歌声,我不禁哭了起来
车上五颜六色的光像在嘲弄我,好冷好冷......
“呐,学妹,你怎么在这里啊?”
一条皱皱的手帕伸了过来。
应该是因为身上的雄女制服吧引起的同情吧!
不然学姊身为全校风云人物,怎么可能认识我。
“认识喔。” 学姊竟读懂我的心思。
“你就是每次成发都坐第一排的学妹吧?”
“......”
“学妹,你有带那个吗?每次成发都会带的那个?”
学姊说的是她的一比一人形立牌,是我的加油神器,当然是带着的。
“好,就在这里下车。”
学姊说,车刚开到中山大学门口。
“其实我不住这里的。先去我男友宿舍吧!”
这就叫宣示主权吗?知道我在跟踪,故意把我带来这里...
这时学姊从书包拿出一罐红色油漆,朝人形立牌泼下去。
我差点又要哭了,学姊却在立牌上盖了好几个血手印
“这是要给那个贱男人一点教训,吓死他!”
原来学姊撞见男友劈腿,还是在成发的现场。
那首安可曲的每个音符都是眼泪啊。
自认最关心学姊的我,竟完全没有察觉。
“这是什么啊?”学姊指著立牌上一处水渍
打断了我自责的沉思。
我怎么敢说,那是我每晚抱着妳睡觉流的口水 >/////<
深夜的中山大学,忽然有种深深的悲凉
学姊为了那个男人这么拚命,就算报复也要想出最华丽的剧情
看了看人形立牌那双泣血的眼睛
我们都只是工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