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诚品将改租为买 年缴600万给北市府

楼主: chun0303 (chun)   2015-05-11 09:33:42
苹果即时新闻
诚品将改租为买 年缴600万给北市府
今天出版的《苹果》报导,松菸文创园区BOT案争议可望有解。北市府、富邦、诚品达
成共识,诚品将协商买下原租用的台北文创大楼旅馆及商场产权,诚品商场发票可当成缴
营运权利金的计算基础,估年缴600万元给北市府,诚品旅馆也拟以6成住房率为基础缴权
利金。台北市长柯文哲昨说,两周内将共识文字化,相信可平顺结案。
台北文创曾估此案总投资及回馈金共近140亿元;诚品商场租用台北文创大楼1到3楼与地
下1、2楼,旅馆则租用同栋大楼另一侧的塔楼1到14楼。台北文创回应,因买回部分产权
所涉细项太多,本周将开会评估计价。
柯文哲昨指,此案分三部分处理,包括如何提升诚品旅馆使用效率;商场由诚品经营并开
发票,造成市府短收每年600万元权利金则另案处理;另富邦集团事业进驻大楼,遭疑不
符文创定义,已请富邦拟改善计划。他重申两周内共识会文字化,平顺解决此案。(即时
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511/607890/
作者: kathypig   2015-05-11 09:35:00
BOT民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还可以用卖的?怪怪的喔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5-11 09:36:00
超爽的 以后不用怕涨房租了
作者: kathypig   2015-05-11 09:36:00
廉委会不查吗?密会出卖市民,该好好查ㄧ下了
作者: paleomort   2015-05-11 09:36:00
你确定是所有权买卖?
作者: retre77 (清水の舞台から飞び下り)   2015-05-11 09:38:00
图利厂商,不查吗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5-11 09:39:00
诚品如果是买原本富邦的使用权很容易 买市府所有权 合约算是大改 争议也会蛮大的 大概要搞很久
作者: kathypig   2015-05-11 09:39:00
不确定,密会到底谈啥,请廉委会介入调查
作者: sthermit ( )   2015-05-11 09:40:00
说实在的!只有文创100%是蚊子馆,有诚品其实还不错
作者: Ziku (小不点)   2015-05-11 09:40:00
600W...这....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5-05-11 09:40:00
下午应该会有蓝色政治人物出来质疑图利诚品
作者: wuklean   2015-05-11 09:41:00
卖所有权的话 就... 每年六百万就卖掉精华土地
作者: grahamwu   2015-05-11 09:42:00
产权
作者: jack19931993 (三無少年)   2015-05-11 09:42:00
问题本来就不在文不文创 而是你享文创的让利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5-11 09:42:00
我想应该是买富邦使用权 因为买所有权不可能短期内换约
作者: jack19931993 (三無少年)   2015-05-11 09:43:00
却大搞商业 缴超低权利金
作者: wuklean   2015-05-11 09:45:00
BOT期间 厂商是有所有权的 并不是使用权 所有权在BOT后才会移转给政府
作者: GimO (Gimo)   2015-05-11 09:48:00
反正柯粉觉得很好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05-11 09:50:00
比较处理前朝的态度 马正腐讲八年有遗毒简直是喊爽的
作者: gasihbi (盖斯比)   2015-05-11 09:51:00
不可以三赢 干到底才有搞头啊 很想这样吼?
作者: stupid0319 (征女友)   2015-05-11 09:51:00
好冰冰:我任内也想过要……
作者: wxy0507 (00)   2015-05-11 09:52:00
1年600万太便宜了吧
作者: laechan (挥泪斩马云)   2015-05-11 09:52:00
600万, 哈哈口合
作者: crocus (哪来的)   2015-05-11 09:52:00
抓到了!!!
作者: feliz5566 (快乐56)   2015-05-11 09:54:00
600万...........................
作者: teaking (teaking)   2015-05-11 09:54:00
以收烂摊子而言,这结果比马赫好太多了
作者: xxx5566xxx (祸国殃民马英九)   2015-05-11 09:54:00
卖我,我出1200万,一年。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5-05-11 09:56:00
干你娘咧!你当作台北市民在跟你乞讨喔
作者: tort   2015-05-11 09:56:00
一年六百万 一个月50万 听说马辣公馆店一个月租金就五十万了
作者: painful (喔!)   2015-05-11 09:59:00
600万XDDDDDDDD
作者: theseller (我不安定我流浪)   2015-05-11 09:59:00
至少比kmt马郝无能,好上100倍
作者: chudly   2015-05-11 10:01:00
只是把台北文创(富邦)那块卖给诚品啦 50+20年 等于台北府直接对富邦跟诚品 不用透过富邦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5-11 10:01:00
原来一个月才50万阿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02:00
真的 1年600万太便宜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5-11 10:02:00
商场六佰,旅馆另记分开的啦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5-11 10:03:00
商场600 旅馆要住房超过6成 才有算
作者: peace1way (世界不和平)   2015-05-11 10:04:00
说真的我还是觉得有点少,但是之前约就这样签了,只能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5-11 10:04:00
旅馆应该是付保证六成的权利金啦
作者: krousxchen (城府很深)   2015-05-11 10:04:00
六百万只是预估吧,实质是依营运趴数去算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5-05-11 10:05:00
我知道马郝很烂,烂死了。然后这个合约这样子OK吗?
作者: GJman (好人好事代表)   2015-05-11 10:05:00
商场的部份是五层楼 是要缴多少才满意
作者: peace1way (世界不和平)   2015-05-11 10:05:00
应该是会变成尽责又标准超高的监督者了,科科科
作者: krousxchen (城府很深)   2015-05-11 10:05:00
只是租金过高导致真文创进不去,解决了吗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05-11 10:05:00
其实kmt贱卖国产bot 如果没柯当选 在政府未收回前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5-11 10:06:00
另外富邦 台北文创的权利金 也要加上去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5-11 10:06:00
原本市府只有收到56万
作者: lamerbleue (1amerb1eue)   2015-05-11 10:06:00
卖?????????ㄧ年600万就卖????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05-11 10:06:00
财团另外把bot之物卖给第三人或者平民老百姓 政府到
作者: peace1way (世界不和平)   2015-05-11 10:06:00
其实真的搞“文创”我是觉得不一定要在松烟啦,市府把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05-11 10:07:00
时要收回 也会很困难的 因为BOT期间财团拥有所有权
作者: qppqqp (还是一个人)   2015-05-11 10:07:00
总喜欢在推文里找9.2的神逻辑 白痴脑残表自家的呆子
作者: peace1way (世界不和平)   2015-05-11 10:07:00
收来的钱到另地扶持,我觉得相对资源还可以给多一些。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5-11 10:07:00
是卖使用权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05-11 10:08:00
像美河市还是其他京站的 明摆着当建商 结果用国家的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5-11 10:08:00
56万变成了600万,还不加旅馆
作者: good900700 (义糕)   2015-05-11 10:22:00
键盘市长 烂死了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23:00
这是BOT 期满地上物要全部移转给北市(府)为啥可先偷卖?
作者: BingLing (坏人请别再靠近我)   2015-05-11 10:25:00
看到这篇觉得扯的 要知道马郝原本签的约连600W都没有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5-11 10:26:00
还是一样期满移转给市政府 法规有规定不能卖吗对这个没有特别研究, 不过能谈成这样显然应该没有限制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27:00
卖 是所有权移转给诚品 标BOT&签约的是台北文创 非诚品
作者: chudly   2015-05-11 10:28:00
说穿了就是富邦把它的50年经营权卖给诚品 不是台北市卖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28:00
BOT契约又管不到诚品 台北文创BOT期满又不关成品的事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5-05-11 10:29:00
是整个台北文创卖给富邦吧, 所以建物产权完全不需要动
作者: sunnyboy1 (大乐)   2015-05-11 10:29:00
搞成四大案,然后一年六百万结案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29:00
报导是说 诚品是买"产权" 不是买"x年的经营权"哦
作者: wuklean   2015-05-11 10:30:00
这种切割BOT的做法 你契约写不好 到时收不回土地找谁算帐不可能卖公司拉 台北文创明明还在 也没提到股份移转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5-11 10:32:00
促参法里面的BOT有很多种 台北文创不知道是哪一种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32:00
市长麻烦谈判找财政局长跟主秘一起去 不要乱讲奇怪的话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5-11 10:32:00
产权应该是那庄潢
作者: grandwar   2015-05-11 10:32:00
老实讲富邦根本立于不败之地,除非鬼岛要回帝制囉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5-11 10:33:00
不是装潢 产权应该是地上物
作者: grandwar   2015-05-11 10:33:00
那要抄谁家就随便政府搞
作者: wuklean   2015-05-11 10:33:00
装潢有产权???? 你问问 装潢师傅叫他给你登记装潢产权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05-11 10:34:00
地上物的话就就那栋建筑吧
作者: grandwar   2015-05-11 10:35:00
因为契约就以前就已经写明了,要就改约要就履行旧约
作者: Kmmmmmmmmmmt (烟~)   2015-05-11 10:35:00
地上物有产权吧?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36:00
现在地上物归台北文创 依BOT精神 期满应移转给政府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5-11 10:37:00
我觉得怪怪的 因为BOT都是有经过甄审程序的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37:00
不管现在台北文创卖了多少"产权"给诚品 都不符BOT精神
作者: wuklean   2015-05-11 10:38:00
我猜有8成机率 这要搞的新约 又要被监察院纠正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38:00
因为现在园区地上物"全部都是"北市(府)未来的公有财产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5-11 10:38:00
今天是富邦得标却把产权转移给第三人 那前面甄审程序不就变成玩假的
作者: chudly   2015-05-11 10:38:00
因为现在台北文创那栋是富邦盖的 现在地上物产权是台北文创 50年后转移回市府 现在台北市政府想卖还没办法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39:00
你有产权不代表你能自由买卖 这就是BOT
作者: Kmmmmmmmmmmt (烟~)   2015-05-11 10:40:00
何况以文创之名 就算权利金没增加 只要租金下降 入驻商规范文字化 以扶植文创为主 回归他本来兴建的本地才对 本案的重点本来就不是市府能赚多少 而是可否扶植文创
作者: Alubasong (Moving Forward)   2015-05-11 10:40:00
回归合约吧 要看合约上怎么写啊
作者: chudly   2015-05-11 10:41:00
说穿了就是解决诚品当3房东的问题 清他跟富邦一样当2房东
作者: wuklean   2015-05-11 10:41:00
BOT除了直接买下本体公司股份 怎么可以随意换营运厂商?
作者: chudly   2015-05-11 10:42:00
文创的部分要等约出来才知道 产权也是 现在只是大方向
作者: wuklean   2015-05-11 10:42:00
那台湾高铁当初不要求政府注资 原始股东分完工程后 卖给"中国高铁" 这不就搞定了吗??
作者: g1898001 (布雷克)   2015-05-11 10:44:00
党工真的不能再强一点嘛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44:00
大方向就是 诚品绝对不可能只单买走旅馆跟商场的"产权"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5-11 10:46:00
跟监视器一样 静等法务局长开示比较保险XD
作者: abucat (阿布猫)   2015-05-11 10:46:00
YAHOO的留言比较猛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48:00
菜好人是柯P法律系校友 懂还故意不阻止柯P乱讲 请小心
作者: chu3 (天真的致命伤)   2015-05-11 10:51:00
强过郝原本什么都没有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5-11 10:55:00
什么都没有也是图利 未经法定程序变更可能也是图利大家在土城相会很不方便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11 10:58:00
楼上没说错 这样乱搞下去 怕科P没办法"优雅地下台"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05-11 10:58:00
柯P加油!
作者: LordSo (Yesterday)   2015-05-11 11:16:00
内文不就说旅馆另计算了 推文混著好几个睁眼瞎子
作者: HOLDONY ( )   2015-05-11 11:16:00
600万是要买厕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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