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anrei (我不孤独)
2015-05-11 09:24:46※ 引述《makio (shiawase^^)》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风传媒
: 2.完整新闻标题:
: 台北文创争议落幕 诚品买下商场旅馆 “6成包底”缴权利金
: 3.完整新闻内文:
: http://www.storm.mg/article/48837
: 台北文创问题终于解决!在市府柯文哲出面与富邦董事长蔡明忠、诚品大股东童子贤出面协商后,诚品豪气的决定买下旅馆与商场的产权,同时以类似“包底”方式承诺给予市府一定金额的权利金,富邦也答应将对是否符合文创有疑虑的企业迁出文创大楼。
: 据知情人士指出,8日的会商,蔡明忠是表达希望市府买回去的意愿,但柯文哲并不接受,之后蔡明忠即游说童子贤,希望诚品把台北文创买过去,富邦愿意以成本价卖给诚品,甚至亏损一点都没关系。童子贤评估并与诚品讨论后,接受此议案,决定买下台北文创大楼的商场与旅馆的产权。
: 过去台北文创的争议之一就是诚品经营的部份未开台北文创的发票,引来是否让市府少收权利金的疑虑;此外,诚品旅馆价格高但住房率又低,同样引发争议。不过,在诚品买下产权后,未来诚品与市府是直接关系,市府就无权利金收到与否的疑虑;此外,诚品亦承诺以住房率至少6成为缴交旅馆权利金的底限,这部份可让市府保证收到权利金,同时外界也不会再把焦点放在旅馆价格高低上,因为,如果诚品有本事卖出每晚数万元的房间,市府收到的权利金也高,就没什么话好说了。
: 而对富邦而言,商场与旅馆的产权买给诚品后,问题立刻就“少了一半”也单纯化,管理面积只剩下办公大楼部份,富邦承诺针对进驻办公室的企业,那些不符合规定者就迁移出去;此外,也承诺出资支持文创作公益。
: 至于诚品到底要花多少钱买下产权,外界估计大概在30-40亿元之间,富邦会依总体建造成本,再依其购买面积比例计算。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storm.mg/article/48837
: 5.备注:
: 这结局该说什么呢....?
奇怪耶,之前台北都发局长不是才霸气登场吗?
“没有意愿真正成就台北文创的董事长们,请搭乘你们的黑头座车离开台北吧!”
但只要多给市府一些钱就可以搭黑头车回来喔
“台北那些不背名牌包的艺术家们须要空间来创作!你们在,那些台湾艺术家们永远是二
等公民!”
但财团多缴一些钱,台湾艺术家就可以继续当二等公民喔
都发局长林州民自称左派愤青,又捞钱捞的很凶狠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二个
日本动画监督,一位是宫崎骏,一位是山本宽,只是不知道局长会是哪一位?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26:00真敢走了也会有人说赶跑别人安插自己人 想酸点都很多的
作者:
eric20 (艾力克)
2015-05-11 09:26:00你想表达什么
作者:
Ferscism (In The End)
2015-05-11 09:26:00真希望你能用这样的态度来监督始作俑者
作者:
piggy37 (小时)
2015-05-11 09:27:00台北市又不是印钱的 买回都是亏
作者:
Riya520 (GO!!!!!!)
2015-05-11 09:27:00奇文共赏 有笑有推
作者:
signm (sin)
2015-05-11 09:27:00也不看看现在这烂摊子谁造成的
作者:
nonoka (阿强哥)
2015-05-11 09:27:00那么你有更好的方法吗?
作者:
nonoka (阿强哥)
2015-05-11 09:28:00键盘专家不意外
不然你想怎样??? 看不惯像你这种只会一昧批评的人
作者: jehow (疑) 2015-05-11 09:29:00
政府买回 低利让给艺术家们当舞台 这样想也太不实际
作者:
BingLing (坏人请别再靠近我)
2015-05-11 09:29:00约都被马郝签成这样了 市府还能怎么做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29:00北市没收钱之前,旅馆商城不合文创。收钱后,旅馆商城就可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5-11 09:29:00"富邦承诺针对进驻办公室的企业,那些不符合规定者就迁移"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5-11 09:30:00"出去;此外,也承诺出资支持文创作公益。"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30:00所以说问题并不在旅馆商城是否是文创,而是北市府有没有
作者: paleomort 2015-05-11 09:31:00
喜欢绣花枕头吗
马好表示:真爽~没都没检讨我们,约乱迁都没事,真爽
作者: yoyosunmoon 2015-05-11 09:31:00
签这种烂约的官员 您有何高见咧??
把天弄了一个大洞 还希望有人能补到天衣无缝 这心态
作者:
signm (sin)
2015-05-11 09:32:00要不然怎么办,前任智障签这种烂约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32:00富邦也答应将对是否符合文创有疑虑的企业迁出文创大楼。
作者: tllpp (PPP) 2015-05-11 09:33:00
所以文创在那?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5-11 09:33:00关键在于原本合约签的太烂....造成现在要对方让步也让不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33:00可以多看一下内文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5-11 09:33:00为什么s87623故意省略诚品愿意整个买下来自营并给市府该有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5-11 09:34:00的权利金?
楼主:
fanrei (我不孤独)
2015-05-11 09:35:00我对北市府没意见呀,我只想看看爱放炮的局长有什么看法
作者:
notea (QOO)
2015-05-11 09:35:00讲得好像约是柯P签的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35:00= =搞的好像之前一点都不文创是柯p做的 这是什么巫术?
作者: chendvd (Fardk) 2015-05-11 09:35:00
原本合约没看,带什么风向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5-11 09:36:00我看他大概快要辞职了吧他是大左派又超理想化 跟大右派现实主义的首脑明显不何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37:00
我对xxx没意见啊,我只想知道ooo的看法。
作者: panda816 (噗噗噗!!) 2015-05-11 09:37:00
可见你根本没看内文
作者: a5091300 (穩潔海苔~*) 2015-05-11 09:37:00
这不是在钓鱼就是真的看不懂中文的文盲了
作者:
rahim03 (随风而去)
2015-05-11 09:38:00有看内文才会有这篇吧 缴了钱 之前批评诚品租金太高
作者: threequarks 2015-05-11 09:38:00
钱收够了,风向对了,假文创当然就洗成真文创了。
唉唷 不是这样啦 是钱收够了 当初约才会签这么爽啦
作者:
rahim03 (随风而去)
2015-05-11 09:39:00关系啦 缴了钱 独立文创被大集团消灭也没关系啦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40:00诚品付给北市府权利金仍然没有帮助所谓文创者,只是政府多收了点钱,如果北市府一开始坚持这个园区就是文创,那就不应该有那些有的没的,不是说收了权利金这些都没有问题。
作者:
ta29 (nyo)
2015-05-11 09:41:00其实上面推了很多 但是没有人可以说出啥是文创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41:00富邦也答应将对是否符合文创有疑虑的企业迁出文创大楼。
作者:
Osuma (伤心难过觉得冷)
2015-05-11 09:41:00因为那边已经不可能做为文创办公室了 不然干嘛要不相关滚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41:00
可以去看文化部定义,基本上诚品就是文创产业。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5-11 09:41:00这张没帮助到文创者的约,最早是谁签的?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05-11 09:42:00收了权利金不用在文创再来骂 不过记得先骂菸捐没用在健保
作者:
ta29 (nyo)
2015-05-11 09:42:00文化部的十六项定义..基本上指的差不多是全部的产业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42:00后续还有细节要讨论 不知道怎说成都没改变?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42:00
所以,其实富邦跟诚品可以不鸟北市府。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43:00这不是谁签的问题,是要看北市府怎么样的态度解决这个问题
作者:
ta29 (nyo)
2015-05-11 09:43:00没有理解到文创只是行销口号 和云端一样的时候 一切都是空的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44:00
合约就在那边,打官司只会输啦。
什么叫这不是谁签的问题如果符合文化部的文创定义 又有什么问题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44:00今天如果北市府要将这栋大楼改规划成商业大楼,那么那些商城旅馆多收钱就没啥问题。如果说北市府还是坚持文创,就不该以多收权利金了事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45:00
而且松菸文创一开始其实就说拿不到诚品的营运权利金。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46:00北市府团队对外的态度应该一致,不要局长说坚持文创,市长用这种方式解决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47:00
这不是马英九签约的问题,而是柯文哲有没有心要解决的问题。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5-11 09:47:00如果谁签的都不是问题,那刘政鸿把苗栗变希腊也不是问题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5-11 09:47:00林局长应该自知进退 上面的跟你方向明显不同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5-11 09:48:00你真的要质疑,不如等柯P出来说后续的文创政策也不迟
作者: rezone (rezone) 2015-05-11 09:48:00
环保署跟经济部都还要唱反调勒,什么口径一致。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50:00没人说马没有问题,现在检讨马对于事情没有任何帮助,我并不是在讲签约的问题,而是北市府没有贯彻这座文创大楼当初建设的目的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11 09:51:00是不是有认知错误 本来就有一定比例是做商业用途的?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51:00要找郝马算帐,属于司法问题,也不是北市府可以处理的问题
作者:
GaussQQ (亮)
2015-05-11 09:52:00呵
作者: ericeric91 (ericeric91) 2015-05-11 09:52:00
你知道啥是契约吗
作者: dannykuo (宁) 2015-05-11 09:53:00
就是被两个白痴签的约卡死在那 是要怎么进行大改造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54:00没办法改那就别打着维护文创的大旗,你就老实讲没办法
作者: dannykuo (宁) 2015-05-11 09:55:00
蠢蛋签的约被法律给保护 要去大改造 你又要说不照法制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56:00当初局长不是说的很霸气,结果后来又没办法,那你当初就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57:00老实说。
如果嘴砲犯法 那你去告他啊?一直抓着局长讲的话 是要干嘛呢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58:00我没说他犯法,只是政府应该前后立场一致,不应该立场一直变动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09:59:00所以我说北市府应该统一发言,内部先讨论好,对外一致发言,不然局长说一套,市长做一套。
所以你在意的事情 根本跟这篇文章没关系你就是看局长不爽 ...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10:01:00你别把我当成蓝军,633问题也是一样,不是我检讨北市府,你就把我抹蓝。不,你说错了,我比较赞成局长的看法。这种文创产业根本不该以bot进行,应该买回由政府主导经营你骂始作俑者没有任何意义,马郝的问题是大家有共识的,没必要在这边谩骂。
你觉得坚持下去 北市府有钱买吗 买了有人能经营吗你有没有想过富邦根本可以不理北市府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10:08:00买了之后当然发包出去,重新议约,这样就可以修正奇怪的假文创契约。当初富邦有要北市府买回去,并没富邦不同意的情况
北市府一定有考虑过买回跟让诚品买最后会做这样的决定一定有他的原因所以顶多只能说局长放炮 市府团队没有讲好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10:16:00他让诚品买下来,除了北市府多收了点权利金,对于一般文创业者帮助在哪?所以我说这已经不是文创大楼,而变成商业大楼了。没政府主导的文创,价格一样硬,大家一样付不起。
作者:
ta29 (nyo)
2015-05-11 10:20:00楼上 文创产业是什么?
作者:
s87623 (发废文记录生活)
2015-05-11 10:25:00你有没有去过文创市集?我所认知的文创产业是将零散的艺文创作者聚集,让他们可以销售自己的作品,进而创造产业价值。
作者:
ta29 (nyo)
2015-05-11 10:30:00文创就是品牌而已你有没有操作过文创产业 我有 我告诉你 文创就是做品牌而已目前文化部那套文化创意产业法基本上包山包海 所有东西都是文创就是一个行销口号而已想了解更多 可以去创业板逛逛说难听点 LV 有没有文化 有没有创意 春上龙当年进去能生存下去的品牌不加文创也能生存 不能生存的加了文创也不会好过到哪 文创只是假议题
作者:
chungkai (无情最是帝王家)
2015-05-11 11:00:00不能生存的文创业者,请骑着你们的youbike离开松菸诚品
楼主:
fanrei (我不孤独)
2015-05-11 11:04:00你讲那么多文创是什么没用呀,重点就是都发局长说假文创然后又被打脸
作者: shonbn 2015-05-11 11:15:00
局长意思是"没有意愿(砸钱)真正成就台北文创的董事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