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arknote (黑暗ç†è¨˜)
2015-05-09 00:47:24※ 引述《spaciba (idoido)》之铭言:
: 前情提要
: http://disp.cc/b/163-8G2f
: 刚刚里长来电,说我不装回去,对方要告我损毁了
: 我问对方是谁,里长不肯说。
: 这会是一场持久战!
: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真被告的话 先准备一下
先向北市府建管处查询该广告物是否经过申请(不管是不是竞选广告还普通广告)
有申请 =>该广告设置于社区共同财产=>向住户/管委会要
相关开会同意书证明有取得住户/管委会同意 或向建管处查询相关资料
无申请 =>跟里长说对方擅自钉立广告招牌是毁损社区财产
行为 要告毁损也是社区住户先告(记得附告不当得利)
啊对了
广告招牌有无接电 有的话 接电来源顺便查一下
(来源是社区公有电的话 科科 记得跟其它住户宣传一下 大家帮人白缴钱XDD)
(不是社区公有电的话 就报台电看看XDDD)
里长不敢报名字就知一二了啦
作者:
KennethC (Smith)
2015-05-09 00:50:00让他上新闻~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5-09 00:51:00有专业大大教学了w
作者: mayjan 2015-05-09 00:54:00
这个费这么秋啊费鸿泰这么狠喔
作者: mkai (它口它口) 2015-05-09 01:10:00
帮推
作者:
HYL (@EVERYWHERE)
2015-05-09 01:12:00想办法把管委会拉到自己这边吧,跟主委讲,社区外墙装修都要报管委会通过,你如果今天要站在违建者这边,请出示过去同意
楼主:
darknote (黑暗ç†è¨˜)
2015-05-09 01:13:00没用啦 管委会全台几乎都一个德性 都嘛大事化小或踢皮球
作者:
HYL (@EVERYWHERE)
2015-05-09 01:14:00的会议纪录,如果没有,我怀疑你私下收受贿络,让人私设招牌要告你背信罪。 或者你管委会要站我这边,说从来没准许设制过,对这违建也很头大
楼主:
darknote (黑暗ç†è¨˜)
2015-05-09 01:16:00反正对方真要告的话反而是先自爆XDDDD
作者:
HYL (@EVERYWHERE)
2015-05-09 01:17:00上媒体,立委也是打哈哈说会撤告,等一两天新闻过了,继续告
作者:
halusai ( )
2015-05-09 01:26:00国宅很多管委会都麻免费支持kmt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