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ipaloy (便当)
2015-05-08 01:37:43※ 引述《evilviolent (evil)》之铭言:
: 我从小就有一个未解的疑问:
: 先假设“光速无法超越”的命题为真,
: 如果世界上存在一条巨大无比的时钟,
: 其秒针半径为900万公里;
: 并且有某种动力足以让此一时钟运转
: 则现有A、B两端子,
: A端子位于现指向数字十二点的秒针上,随着秒针移动;
: B端子亦位于同样出发点,却是以光速朝六点钟方向前进
: 则三十秒钟过去后,
: B端子仅到达相当于时钟正中心的位置(前进900万公里)
: A端子却已经到了数字六点的位置(前进1800万公里)
: 这样有无与光速无法超越的命题矛盾?
你的这个假设其实可以简化成另一个叙述,
这样你就会看出问题在哪了....
命题开始..
假设光速无法超越...
假设有A、B....
B是以光速移动...
A是以B端子的两倍速度移动....
这时候A的速度不就超越光速了吗..
同为文组人..
我建议你可以把原本的假设修正得更有我们文组的感觉一点...
就是我们把“时速六十公里”,定义,并且命名为“超越光速”。
这样我们在市民大道开车的时候,就逼近“超越光速”了...
不要再打脸了 这假设实在废到我相信是他小时后的疑问 ㄎ
作者:
Marty (DNA探针)
2015-05-08 01:39:00时间跟空间应该是一体的 而不是分开的 这样会比较容易理解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点新鲜)
2015-05-08 01:39:00喔喔喔!我懂了,我常看政客讲这些
作者: tsuenenyah (鼓山下智炯) 2015-05-08 01:41:00
在干嘛==
作者:
bobju (枯藤老树昏鸦)
2015-05-08 01:42:00何必这么麻烦,干脆就说A,B各以光速反方向移动,彼此看彼此都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5-08 01:42:00每次看到这系列文我就想到投出0.9光速棒球这篇文
0.9光速那个就是WHAT IF里面写的阿 超有趣的一本书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