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北市府想买回松菸 最困难的是这一项

楼主: CowEgg (牛蛋哥)   2015-05-05 12:39:51
※ 引述《emailcool (鲁蛇)》之铭言:
: 再来是实际流程
: 1、所属消防局采购相关部门公告采购案一事
: 2、有意竞标厂商依照公告事项及公告品项进行投标评估
: 2.1、给有意得标厂商进行见面并吃饭
: 2.2、吃饭喝酒(沙必斯)讨论相关注意事项
: 3、投标厂商申请投标竞标(附上投标品相关事项简介以及*[1;31m报价单*[m)
: 4、所属采购收集投标(陪标)厂商汇整资料及报价单
: 5、结标后招集厂商开会并公告底标
: 6、开封报价单、依照底标为准则 宣布(内定)得标厂商
: 7、进行发包并结案
: 我已经尽量简化了
我不知道你说哪个案子,但是你这实际流程根本内行人看了就会噗哧一笑
首先,公告采购案之后和厂商见面吃饭?!
承办人如果不是后台够硬,就是够无脑
我跟你说“实际不合法但看起来会合法”且可能会用的流程:
1. 需求讯息释出
  可能是最近火灾太多,媒体有提到需要车…
  之前车子的供应商缺业绩,翻开纪录,发现政府有批车的报废年限差不多要到了
  长官烦恼预算用不完
2. 吃饭/会谈/询价
要做采购案之前,当然要先找厂商询价,这样才能抓底价
所以,可能会和合作愉快的厂商吃个饭会谈一下
  采购案没出来,没有对价关系,当然没有事情
3. 制定采购文件
当然根据之前会谈的结果制作招标文件
  厂商资格当然根据希望的厂商在放宽一点设定
有的时候当然在跑签核之前,就先透露一点需求书内容
  让希望得标的人有更多时间准备
4. 上网公告/等标期各厂商投标
这时候当然各方人员就要装不认识,以免被抓把柄
  世界是很小的,业界又更小,当然要小心耳目
  你以为每个人吃鱼翅宴都会没事吗?
  说真的,如果特定标案都固定某家厂商做
  大部分厂商都不会再花心力去投标,结果70%已经决定了
5. 开标/评选
如果只有一家厂商,皆大欢喜
如果有竞争者,当然评选时可以暗示明示委员,他们想要哪一家
那一家自然分数会高一点
  准备作业比人多,评选又经过暗示,得标机会当然大
  这样还不得标,要马真的太烂要马太大意
  但长久的结构怎会发生这种事呢?
6. 议价/工作会议
 
  得标了,当然就是议价了,通常可能会是底价承做
  但无所谓,底价是问我才出来的
 之后真正执行前,开个工作会议,做个正式执行计画书
内容可能会再稍微调整,但不至于差太多(招标前都双方确认啦)
以上才是实际非法但看起来合法的正确流程
工程类的当然之后又会有追加预算什么的
现在不会有人在采购公告后还跟厂商吃饭等人抓啦
傻傻的~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15-05-05 12:42:00
阿就作梦文嘛 推文包含我在内就有两个要帮他检举了他还是不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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