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反对医纠法

楼主: EatMyG56 (低調覺青)   2015-05-04 22:40:18
这个医纠法跟你我都有关系
因为脑残的卫福部又要拿你我的钱去当凯子了
这个医纠法在干嘛呢?
简单讲
就是以后任何医疗纠纷,
只要患者不爽,
就算医师没有任何过失,
患者都可以去索赔
卫福部就会拿钱赔给患者
这些钱从哪来呢?
就是从你我纳税的政府预算、你我缴交的健保费、
以及通过此法之后,医疗人员被强迫预缴的赔偿基金
三个部分去赔
有没有看出端倪了?
这个意思就是
以后那些酒驾撞电线杆的、吸毒的、没事逛急诊的
只要不爽,就可以去看医生,然后索赔
然后你我就乖乖当凯子他爹
把钱赔给这些垃圾
不仅如此
这个医纠法还赋予非司法单位可以任意调阅医事人员的资料
这表示医事人员就算无过失
也要被非司法单位看光隐私
还要赔钱
这就是卫福部这个脑残单位想出来解决医纠的办法
用现在的常用语来说
就是
支持医纠法
就是支持你我当盘仔,卫福部当凯子
所以希望大家都能联署,让这个议题浮上台面!
连署网址在下方推文中
只要用脸书就能连署了
你的一个连署加入
就能让辛苦的医事人员得到莫大的鼓励
谢谢大家!
※ 引述《cifas (醉隼沣)》之铭言:
: 最近这个法案已经二读,下一次就立法通过了。请大家多关心这个恶法,有余力可以上ht
: tp://opendpp.tw/vote/projects/%e7%ab%8b%e9%99%a2%e9%bb%a8%e5%9c%98%e7%95%b6%e7
: %ab%8b%e5%8d%b3%e9%98%bb%e6%ad%a2%e7%8f%be%e8%a1%8c%e9%86%ab%e7%b3%be%e6%b3%95
: %e8%8d%89%e6%a1%88%e9%80%9a%e9%81%8e%ef%bc%8c%e5%be%85%e7%a4%be%e6%9c%83/
: 民进党的连署反应平台,到1万人连署,蔡主席就会出来讨论这件事,目前只有三千多人
: 连署,用FB就可以连署。请大家帮帮忙!
作者: nonocom   2015-05-04 22:42:00
听说大医院都有帮医师保险 投保比例不详 应付医纠赔偿了但是得病人提告胜诉才能提拨 但是但是胜诉率极低.....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2:44:00
重点是 供给增加需求 听说无本 有赔偿拿 没事都想吵吵看
作者: nonocom   2015-05-04 22:44:00
这类的法官都要有医学背景才能参与判决 所以被讥医医相护
楼主: EatMyG56 (低調覺青)   2015-05-04 22:45:00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5-05-04 22:52:00
高调
作者: a126sam01 (北川景子是我的老婆>///<)   2015-05-04 22:52:00
某n想帮卫福部护航XD
作者: kktt254 (.....)   2015-05-04 22:53:00
帮推一下
作者: ax113 (宥宥)   2015-05-04 22:53:00
所以一定要把台湾所剩不多的医生逼到对岸就对了,然后爽到一堆趁机卡油的护航超恶心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04 22:55:00
为什么没人在乎这个议题?帮高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2:56:00
推测 调解会 会变成医界大老主导 退休可以继续以医德训人
作者: kktt254 (.....)   2015-05-04 22:57:00
这版仇医 没人理也不太意外
作者: nonocom   2015-05-04 22:58:00
我没有仇医 我只是提出一个可能性 猜测卫福部的动机而己本来我以为投保是强制性的 可是之前看了这几期的远见杂志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2:59:00
我个人观察 觉得温星八卦板 仇医小于一半耶
作者: nonocom   2015-05-04 23:00:00
才知不是每个医师都投保 好像以外科为主 投保率不到三十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5-05-04 23:01:00
根本智障方案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3:01:00
n大我回答您医纠商业保险台北富邦有保费很高 给付有上限
作者: k8543 (6.30)   2015-05-04 23:02:00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3:02:00
印象中理赔上限只有200万 商人算得很精 所以医生兴趣缺缺医院会跟医生每月几百的互助金 真要赔时医院医师各出部分
作者: nonocom   2015-05-04 23:06:00
有可能真的投保率很低吧 这样当然压低上限 就跟强制险一
作者: immer (静观其变)   2015-05-04 23:06:00
原告领完补偿金后转告诉 补偿金返还怎么执行 都没有明文规
作者: tmlc (置身于Asgard)   2015-05-04 23:06:00
高调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5-05-04 23:07:00
医医相护? 审核删的也说是医师,结果还不是不敢具名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3:08:00
病家签不提告切结才会拿到赔偿金 如果不拿 就上法院告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5-05-04 23:08:00
医医相护? 笑话!
作者: immer (静观其变)   2015-05-04 23:08:00
定 谁去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为何 最后只会沦为两边都领吧
作者: nonocom   2015-05-04 23:08:00
唸公卫算是医师吗? XDDDD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3:09:00
n大 医纠法问题不是只有这样而已 我转文给您看好了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5-05-04 23:12:00
核删是医师砍的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5-04 23:18:00
作者: JerTsai (Jeremie)   2015-05-04 23:18:00
某楼听说的东西不要拿出来屁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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