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台北文创:若未能合意终止契约 准备走法律途径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年05月04日17:24
(增加台北文创对走法律途径之说法)
台北文创今天下午召开记者会,副总刘丽惠出面回应媒体提问时指出,台北文创与市政府
在营运内容、开发回馈金调整与台湾大(3045)必须搬迁等3大议题的歧见过大,是台北
文创最后决定,建议市政府鉴价买回台北文创的主因。
有现场媒体质疑台湾大是否属于文创产业,刘丽惠强调,4G数位汇流未来的发展空间大,
行动支付、影音娱乐等,未来都可以在手机上实现,且台湾大也参与制作或发行多部国内
外电影,包括总舖师、闺蜜、赤道等,都是文创内容。
她表示,台北文创无法改变社会观感,但现在整件事希望回到法律面及契约面去看。
刘丽惠说:“为了维护市政府与台北文创公司的双方权益,最好的方式就是由双方合议终
止,由市政府鉴价买回。”
她指出,若台北文创未能与市政府合意终止,市政府又要求提高营运回馈金,由于双方岐
见过大,台北文创准备走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争议,首先是交由文化局与台北文创合组的协
调委员会协调,若协调不成就交由法院做民事仲裁。若法院仲裁也没有结果,就会进入诉
讼。
对于未来台湾大是否搬出台北文创,她说明,台湾大毕竟是上市公司,事情发生至今才2
周,连董事会都来不及开。台湾大愿意搬出去,但时间及手法可以再商量。(刘焕彦/台
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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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yRQIcH
5.备注:
就走法律途径啊 谁怕谁 理亏?还这么大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