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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器取缔违停 北市法务局:见报才知道
〔记者何世昌/台北报导〕北市长柯文哲下令于北市10大违规热点加装监视器取缔违停,
引发“适法性论战”,法务局长杨芳玲竟称是看报纸才知道决策,强调北市府从未向法务
局咨询法律见解及法源依据。北市议员王鸿薇痛批,柯文哲决策十分粗糙,而法务局怠忽
职守也令她叹为观止。
王鸿薇今于民政委员会询问台北市法务局长杨芳玲,有关监视器抓违停的法律见解,杨芳
玲表示自己是看报纸才知道此事,市长事前并没有寻求法务局的专业见解。对此王鸿薇怒
斥,那柯P的法律见解到底从何而来,柯P是律师吗?未来如有诉讼,谁来负责?
杨芳玲回应,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之2规定,必须当场不能或不宜拦截制单举
发者,得迳行举发,并举高速公路为例,警察无法当众拦车开单;但北市10大违停热点是
否无法拦截制单举发,杨推诿称,须知道具体地点才能研判。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02732
法务局长马英九化?
照这样看来台北市似乎不需要法务局吧
另外简余晏今天也被质询了 弯转得有点大喔XDDD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