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监视器 台大学者:法

楼主: wgadv (wga)   2015-04-30 07:37:13
重点是,柯文哲要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所以想采取较科学的方式处理,没错,
他所“提”的方案确实有侵害人权的疑虑,但然后呢?像郝兵兵一样“在我任内
曾三次想要...”,下面就没有了,警力继续不足,违停还是一堆,没有解决问题
可惜的是,到目前为止,有“媒体话语权”的专业法律学者们,除了对这样的施
政,提出“不行”以外,没有进一步想出解决方案,而像钱及李,甚至还施展嘲
讽,这技能明明是乡民网友的乐趣,台面上的大人物不用参一脚,好一点的如吕
律师有提到“修法”。但这还是不够吧?
最该出来说话的,是台湾众多法官们,他们是终身职,到死都领国家的钱,当遇
到这类人权相关的法律问题,柯文哲可以不懂,乡民网友可以不懂,但法官一定
懂,而且要提出有“回馈”及“救济”配套措施的“修法”,一方面可以减低侵
害人权,一方面又能解决问题。
这样的要求,各位在工作的时候,遇到问题,大家一定会想一些方法来解决,而
不可能只简单用“不行”两个字回公司,然后什么都不作了吧。
法官们,该醒了,上工了喔。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5-04-30 07:38:00
那些人自己就在违停,当然不乐见柯p下猛药抓啊以前违停要找民代抽单
作者: LOWFEEL (lowfeel)   2015-04-30 07:39:00
提出争议大的方案却要别人擦屁股?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5-04-30 07:39:00
现在进化成直接批上法律从业人士的外套给你从上位概念打连找关说乔王抽单都省了多厉害
作者: LOWFEEL (lowfeel)   2015-04-30 07:40:00
法官是判决有没有违反法律规范,又不是帮人想政策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5-04-30 07:40:00
说穿了就一堆垃圾人想违停又不想被开单
作者: Beard5566 (有礼貌的胡子五六)   2015-04-30 07:41:00
KMT政见就是脑残 柯P政见反对就是脑袋装大便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4-30 07:42:00
但是这次我也反对柯P这样的想法...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7:47:00
重点还是在热点放置监视器 结果一堆人无线上纲说装在
作者: lhsieh (不要问)   2015-04-30 07:47:00
法官比小七店员更惨,还要帮人找解决方案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7:49:00
什么都要对方想,那选市长不如选颗西瓜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7:49:00
而且政府可以强制在家内与商家内装监视器吗?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7:50:00
台北很多监视器,你以为监视器内容想看就能看喔现在不是装监视器的问题,是监视器要拿来干嘛的问题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4-30 07:50:00
一堆恐龙法官难怪那些判决连常识都没有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7:50:00
如果他们那些人反对被监控的话 现在应该主张目前的监视器都撤掉 不是很害怕隐私被看光吗?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7:53:00
本来路口监视器是为了刑事案件,或是为了厘清肇事责任要看里面的内容,是要合法申请才可以做 在比例原则上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4-30 07:54:00
Tiphareth 你这样说不正代表的的确有隐私问题吗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7:54:00
是可行的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7:57:00
我哪有说的确有隐私问题我是拿那些人的逻辑来去讽刺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4-30 07:57:00
是那儿侵犯人权????????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7:58:00
如果变成拿来违规开罚,就连申请都不用申请了阿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4-30 07:59:00
所以照逻辑 把监视器装你家也可以 反正国家保证平常不偷看 只有要侦办案件的时候才会调出画面来看 这样子在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8:00:00
不是装你家,装你家门口 家里是没办法装的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5-04-30 08:00:00
你家装监视器如何/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4-30 08:00:00
Tiphareth 这不是讽刺啊..而是真的有隐私的问题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8:00:00
还在无限上纲说要装家里 你是有看到政府可以装家里吗?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8:01:00
所以拍马路 拍你的车牌是有啥隐私问题??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4-30 08:01:00
只要立法过了..就可以了!Tiphareth 再加装监视器听起来很扯 实际上也很扯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8:02:00
那这样以后就会变成以后在政敌家门口装监视器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4-30 08:02:00
但是只要立法过了..为什么不行呢?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4-30 08:02:00
好好好 一碓无限上纲的....
作者: YoungLAN (白羊)   2015-04-30 08:03:00
本来这种事情,就是一个例都不能开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5-04-30 08:05:00
人都是自私的我家门口真的有监视器啊,上次去警局查有看到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5-04-30 08:08:00
法官不是立法官… 没义务也没有权利去更动法律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5-04-30 08:22:00
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就对了,因为犯罪率居高不下你们这些酸民又提不出什么好方法,因此不如彻底全民采指纹什么?你说法官表示采指纹违宪?傻瓜,那些家伙只会出一张嘴而以,不然你叫它提出不违宪又降低犯罪率的方法阿?你看它们也想不到吧,所以囉,我想到的这唯一的违宪的方法再还没有更好的替代之前,烂方法就是好方法,所以管它违不违宪,为了降低犯罪率什么手段都可以,因为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嘛!只要目的正当就算手段离谱结果也会是好的,对了,监狱里的死刑犯反正横竖都是死现在养着它也是浪费国家资源效率,不如就先抓它出来收割器官,卖给有钱人,还可以充实国库,增进全民福祉对了,照这样说来那个一出生就残废的小朋友,为了国家发展福祉,既然它注定只是国家社会的拖油瓶,对整体没有实益不如现在就把他了结了,让国家资源可以用在创造更大的利基上,这样人类一定会更加幸福美满的,什么?你说要是有一天我也变成这样怎办?傻瓜,当然是死道友不死贫道阿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需要问吗?当然是牺牲别人来成全国家轮到我的时候就自动跳过囉
作者: nel624 (风)   2015-04-30 09:48:00
原来现在台北市政府是由法官在当家做主、拟定政策喔??
作者: zebra7   2015-04-30 10:34:00
也是 是财团做主 应该先问问 嘘嘘东 胃硬充
作者: v32767 (..)   2015-04-30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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