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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闻] 上医医国,给勇于决断的柯P一个赞!
时间: Tue Apr 28 20:09:27 2015
上医医国,给勇于决断的柯P一个赞!
作者:陈雨柔(台大法律校友)
台北市长柯文哲日前提到,希望在台北市违停热点区域,改采用监视器取缔违规停车,
虽引起一些反对声浪,但是柯文哲仍打定主意,因为违停热点所属的敦南派出所,
几乎所有警员24小时在违停热点当稻草人,这是不爱惜部下使用,
与其违停热点要叫警察去当稻草人,他宁可摆监视器在那里看。
笔者相当赞同并佩服柯P的决断力。
有些反对看法认为,个人驾驶车辆行驶于公共道路上,
属宪法第廿二条所保障之隐私权,国家设立监视器摄录驾车过程储存集合,
要做为违规停车的证据使用,就是对于个人资料的蒐集与处理。
其使用必须受到设立目的之限制,只有在法定例外事由下始能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而抓违规停车,并不符合“增进公共利益”,不该是侵害个人资料的借口。
甚至表示,如果有地点遭检举违停接近一万次,
柯市长要做的应该是检讨该地点违停的合理性,
以及想办法在附近增加人民可以停车的地点。
甚至有反对者表示用监视器抓违规停车让其想起乔治。
欧威尔"1984" 描述“老大哥”就在你身边的情境。
就笔者粗浅的生活经验,台湾目前很多私家汽车都装设具有摄影功能的行车记录器,
主要是为了避免与人发生车祸时,各执一词,没有证据。
保险理赔和交通事件调解时,行车记录器的记录也经常成为客观的判断依据。
如果私人的汽车装上行车记录器时,没有侵犯他人隐私权的疑虑,
笔者实在不了解,为何国家在公共道路装监视器时,便有侵犯隐私权的疑虑呢?
另外,一个地方会被列为违规停车处,必定有其基于交通安全上的理由,
抓违规停车,应该是维护众人交通安全的行为,为何不算是增进公共利益呢?
一个地方经常有人违停,就能增加违停的正当性吗?日本电车上经常发生性骚扰案件,
多到日本政府必须一直在电车上贴"痴汉禁止"的宣导,
难不成因为案件多,就能增加性骚扰的正当性?
当然不可否认有些地点的违停案件,可以经由规划后改善。
但是台北市寸土寸金,许多宵夜街,夜店区附近就是再也生不出其他停车空间了,
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
最后,1984小说中的背景,是民众无论在公私领域都被国家所监视,
甚至有思想罪的设立,才会有"老大哥就在你身边"的口号。
以以笔者对1984小说的粗浅了解,在公共场所的特定地点抓违停,
无论是性质还是程度都跟1984小说的背景差太多了吧。
回到柯P的决定,其实说白了,警员24小时都在违停热点当稻草人是长年来的事情,
就算继续实行,也没人会怪柯P。改变反而可能被骂。
但柯P为了部属和自己理念而愿意冒者降低自己的支持度的风险做出决断,
这是真正领导者的承担,而不是民粹治国。所谓上医医国,给勇于决断的柯P一个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50428/600871/%E4%B8%8A%E9%86%AB%E9%86%AB%E5%9C%8B%EF%BC%8C%E7%B5%A6%E5%8B%87%E6%96%BC%E6%B1%BA%E6%96%B7%E7%9A%84%E6%9F%AF%EF%BC%B0%E4%B8%80%E5%80%8B%E8%AE%9A%EF%BC%81
心得:
从这个公共议题的热烈讨论度
可看出民众有越来越关心公共事务的倾向~
PS:有人愿意帮我把此新闻转八卦版吗? 水桶还有两天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