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霸凌事件 NCC:依现行法律处理
2015年04月28日14:14
针对网络霸凌事件,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表示,根据现行《民法》、《刑法
》处理网络霸凌,NCC根据《儿少法》成立的“iWIN网络防护机构”已建立霸凌通报
机制,明天会进一步说明。
行政院副院长张善政今日指出,目前已有相关法律可处理网络霸凌,研究后决定先以
动员网络业者或社群管理者自律方式、配合现有法律来处理。
NCC表示,依照行政院定调,透过现行法律处理网络霸凌,iWIN已建立网络霸凌通报
机制,明天会公开说明。NCC曾推动《电信法》修法,第9条规定网络业者在技术可行
时,须移除违法内容、或中断该使用者网络,被批评“网络戒严”,前年行政院退回
《电信法》修正草案。
iWIN执行长黄葳威日前表示,网络匿名毁谤、网络谣言中伤可向iWIN申诉,网络不当
言论者可能涉嫌触犯《社会秩序维护法》妨害安宁秩序、《刑法》恐吓公众罪、恐吓
危害安全罪、公然侮辱罪、毁谤罪,而iWIN曾接到数件类似网络霸凌的申诉案,已依
法妥善处理。
《苹果》今日尚未连系上黄葳威,尚无法取得iWIN收到的网络霸凌案件数。(张为竣
/台北报导)
苹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428/600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