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监视器抓违规免罚 法官呛柯P“看谁脑袋

楼主: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5-04-28 13:01:27
※ 引述《MagicJohnson (魔术强森)》之铭言:
: 大家拿了什么行车纪录器、闯红灯照相之类的来做类比说
: 为什么这些摄影纪录就可以佐证而路口监视器不行?
: 那到底是谁脑袋装了大便?
: 不过这位法官并不是在争说哪些可以用哪些不行
: 他的重点是在人民自由的保护
: 尤其是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时候
: 今天你想不想三不五时都有被人盯着的感觉?
首先,那些地方都是公众场所,不是私人场所。
公众场所和私人场所是二回事。
再来如果那些监视器都不能做为任何违规的证据的话。
那么应该所有的违规行为都不可以,而不是只有违规停车不可以。
今天你说私人场所应享有隐私权这很正常,但在公众场所是另一回事。
很多行为在私人场所是不管的,但在公众场所做就是违法,不是吗?
作者: lalasnow (呆)   2015-04-28 13:02:00
根本搞错重点
作者: Golu (没了戒指的魔王)   2015-04-28 13:04:00
公共领域上纲到私有领域整个就很莫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