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搓乳”变“戳乳” 少女告父猥亵结果......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一名男子遭就读国中的15岁女儿提告,指前年她洗澡时,父亲拿10元硬币开启浴室
的喇叭锁,闯入浴室搓她胸部,她向辅导老师泣诉后报案,检方依对未成年猥亵罪起诉狼
父,不料士林地院审理时,法官要求少女形容“如何搓?”她竟伸出食指说:“就像按电
铃一样‘戳’一下”,法官当场傻眼,原来此“戳”非彼“搓”,认定被告并无猥亵女儿
意图,昨判无罪。
这名父亲年约40多岁,平日对女儿管教严厉,前年察觉女儿在脸书上和男网友大谈咸湿话
题,担心女儿性观念偏差,还请辅导老师多关心女儿。
不料辅导老师与女儿咨商时,女儿反控父亲对她搓乳猥亵,还利用一家人睡大通铺的机会
偷摸她屁股,辅导老师赶紧通报社会局安置女儿并报案。
但审理时,法官要求女儿用动作形容如何遭“搓乳”,在指认室的女儿却伸出食指说:“
像按电铃一样‘戳’一下”,法官当场傻眼,也比出按电铃的姿势,二度向女儿确认,原
来女儿指控的是“戳乳”而非“搓乳”,但父亲此举仍让她感到不舒服。
父亲则辩称,家中仅一间厕所,当时尿急才用硬币开门,并无触摸女儿,家中其他人也会
用硬币开门如厕。但因父女感情融洽,时常嬉闹,有时女儿戳他下体,他也会戳女儿胸部
,这名父亲认为,因前阵子不满女儿与男网友来往,而管教严厉,女儿才会借此报复。
法官审酌,这名父亲若企图猥亵女儿,却要辅导老师介入关心,与常情不符,加上女儿证
称父亲仅戳她胸部约1、2秒钟,虽让她感到不舒服,但此举应不足以满足父亲性欲,又女
儿指她遭父亲摸臀时有大叫反抗,但睡在一旁的哥哥却证称“根本没听过”,法官因此认
定被告罪证不足,判无罪。可上诉。(吴珮如/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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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指控父亲在浴室内对她申狼爪“搓”胸,法官审理才知少女是被“戳”胸。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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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北市不意外,都是爱莉不乖
http://i.imgur.com/F3ja0Tu.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