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认道歉 法轮功律师团斥周庆峻藐视司法

楼主: sunbysea (忠言逆耳良药苦口)   2015-04-27 21: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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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道歉 法轮功律师团斥周庆峻藐视司法
更新时间:2015-04-27 21:24:50
【新唐人亚太台 2015 年 04 月 27 日讯】4月25日,法轮功4.25和平上访的16
周年,在台湾媒体《中国时报》及《联合报》的四分之一版面上,出现了爱国同
心会会长周庆峻对法轮功团体及前会长张清溪的道歉启事。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
团今天说明,原告是根据北院执行处的函令代被告履行最高法院确定的道歉启事
内容,完全合乎法律程序,不过,周庆峻不但不认帐,却在媒体上诬指法轮功诽
谤罪及伪造文书罪名。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今天代表原告律师发表严正声明驳斥
被告周庆峻荒谬行径。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 朱婉琪:“这整个道歉启事刊登的行为,是完全
于法有据的,但前科累累被告周庆峻,竟然藐视司法判决,混淆视听,误导公众
,因此的话,这典型的海外中共打手的行为,令人不齿。”
拿出台北地院民事执行处的强制执行函,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
斥爱国同心会会长周庆峻,藐视司法,歪曲事实。翻开4月25日报纸,显眼的黄
色道歉启事,这是原告依法垫付刊登费用,爱国同心会长周庆峻必须向法轮功团
体道歉的首例。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 朱婉琪:“原告是根据最高法院确定高等法院判
决当中的,道歉启事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在接获了台北地方法院执行处的命
令之后,代债务人,也就是被告周庆峻,垫付费用,然后刊登道歉启事。”
中研院研究员 黄国昌:“这个是在执行法上面一个非常,常见的所谓代替执行
的制度。//爱国同心会否认说是他们刊的,都是在混淆视听,就是说实际上面是
不是他们自己刊的并不重要,重点是在法律上面,他们有义务,要刊登这样的道
歉启事,要做出这样一个正式的声明。”
重点是向社会大众坦承过去辱骂文字的伤害,以回复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和张清溪
名誉,朱婉琪强调,登报内容完全依据法院判决,一字不差。但爱国同心会会长
周庆峻没履行在先,道歉启事见报后反在镜头前秀出错误文件,误导公众。朱婉
琪对部分媒体未尽查证责任,混淆视听感到遗憾。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 朱婉琪:“这种行为是没有尽到媒体查证之责,
并且涉及损害原告名誉,因此,法轮大法学会将在今天下午,跟相关媒体投诉。

除了民事赔偿道歉,周庆峻等爱国同心会五名被告,也遭台北地检署以“加重诽
谤罪”,及“公然侮辱罪”起诉,案子将在5月8日宣判。
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 朱婉琪:“那我们希望到时候,不管是电视,还
是网络的媒体,都能够公正报导,不要颠倒是非,黑白不分,如果有任何团体、
媒体、或个人,故意扭曲司法判决,歪曲事实,律师团将会协助原告,究责到底
。”
三年诉讼,才经最高法院判决确定,“金钱赔偿20万元”、“登报道歉”、“移
除网页的诽谤文字”,对法轮功来说,是循法律途径捍卫名誉的迟来正义。相较
于刑事诽谤开庭审理当天,周庆峻等人还在法院门口,大剌剌叫嚣、谩骂。法轮
功律师团希望媒体公正报导,不要助长歪风。
新唐人亚太电视 陈辉模 张芝瑄 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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