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王育敏:网络霸凌应设专法

楼主: LostInTime (2DGiro)   2015-04-26 13:03:34
※ 引述《billy3321 (雨苍)》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ETToday
: 2.完整新闻
: 网络言论不是免责! 王育敏:网络霸凌应设专法
: 3.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 艺人杨又颖不堪网络霸凌轻生,除让亲友及粉丝不舍,更让各界关注网
: 路霸凌问题。国民党立委王育敏24日与“台湾展翅基金会”、“儿福联
: 盟”等9个民间团体召开记者会,并组成“反网络霸凌修法联盟”,推
: 动专法明确定义网络霸凌,及加害人应该负起的法律刑责,同时检视NCC
: 的权责是否相符。
: 王育敏指出,现行的网络社群完全缺乏阻断机制,也没有明确的求助管
: 道,网络平台业者没有善尽责任,而Twitter表示已检讨管理机制,脸书
: 亚太区办公室则回复“正在开会研议改善”。王育敏说,NCC委由民间管
: 理“iWIN网络内容防护机构”,由于缺乏强制性,加上即时性不足,丝
: 毫无法发挥效果。
: 妇女救援基金会执行长康淑华指出,性侵害、性剥削新闻露出后,网友
: 留言对被害人无疑是二度伤害,基金会过去一年处理157件私密照外流
: 案件,高达57%由霸凌加害人主动散播,现行法律却难以约束,呼吁网
: 友面对类似讯息不传播、 不点阅、不分享,或主动检举阻止网络霸凌
: 扩散。
: 励馨基金会研发主任王淑芬表示,网络霸凌是对言语自由的误认,不止
: 校园霸凌网络化,成人式的伤害语言有更多受害者,“网络霸凌不是免
: 责的”,应订定专法建立网络防护机构,也期待主管机关负起责任。
: 王育敏主张订定网络霸凌专法,明定网络霸凌由政府哪个机关受理办理,
: 而网络霸凌涉及法律散落在《民法》、《刑法》及《电信法》范畴,须
: 有专法因应特有的网络霸凌现象,甚至明定霸凌者达到某种程度,须接
: 受一定的法律刑责;28日将召开公听会讨论修法,邀请学者与政府单位
: 座谈,也欢迎网友出席表达不同意见。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424/497716.htm
: 5.备注:
: 欢迎网友出席表达意见耶,有没有乡民愿意报名?
: 王育敏国会研究室电话:02-2358-8261
所以照着王大立委的说法,就是立专法,鼓励检举,最好是成立专责检举机关为反霸凌尽
一份心力。
这样的话我推荐王大立委一个些古人的智慧:
http://zh.m.wikipedia.org/zh-tw/盖世太保
这边有条制度好简单的,有需要请洽0800 - 吾乃正义之师
作者: JinXiaoDau (马膺九 金小刀 断背山)   2015-04-26 13:04:00
☆☆王育敏护航顶新黑油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5-04-26 13:05:00
对耶,就是想搞东厂跟锦衣卫阿
作者: p1983608 (请叫我ㄚ嘶光年)   2015-04-26 13:05:00
哪需要 重立警总 人二室就行了
作者: zoonead (...)   2015-04-26 13:11:00
干脆戒严好了这些立委真的毫无专业
作者: abbjesper (jesper)   2015-04-26 13:15:00
蒋光头时代就有啦,半夜被宪兵带走从此消失的很多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