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近用权
是指人民应有权使用特定电视频道、报纸,表达意见,或是对于不实的侮辱
或诽谤提出更正或答辩,以资澄清事实
早在1994年司法院大法官议决释字第 364号解释时就已宣布人民拥有媒体近用权
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指出:不分性别、种族、国籍、年龄,全人类均应当享
有的“传播权”,包括“知的权利”与“媒体近用权”
但事实上各家新闻台从未释放出可供人民发言的时段
报纸也仅仅释出称作民意论坛的半页至一页
而且很明显是经过编辑筛选过的
如今网络的发达才真正使的媒体近用权的实现前进了一小步
是否传统媒体开始紧张了? 担心人民接受的资讯不再被自己公司掌握在手中??
而开始有意识的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