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阿帕契姊勇吞负评 叹杨又颖“傻女孩”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3:39:18
一般来说传统的网络霸凌和熟人透过网络发黑函进行的霸凌定义不太一样
传统的网络霸凌比较像是我发一篇废文结果被嘘爆、辱骂、人肉或改图羞辱
地质专家炎亚纶小弟弟就是最近的案例
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彼此仅止于是网友的身份
这次的事件比较像是熟人透过匿名粉丝团进行黑函攻击
试图引发其他跟风的订阅者跟进网络霸凌
黑函这种东西都有上千年历史了
人类什么时候开始讲声望名誉,就什么时候有黑函
正常人会为了黑函去管制纸笔吗?
应该不会吧!
网络就跟纸笔一样只是工具
批踢踢的暱称也是随乡民自己掰
还不是一天到晚有讼棍在钓鱼?
该负的法律责任都跑不掉
不管是怎样的网络论坛
用暱称的或是匿名粉丝团
只要确定可以用锁定IP的方式
让造谣者为其言论负责
资讯时代的黑函可以说比任何一个时代还好抓
我认为现行的网络制度已经足够保障一个人的名誉
假设今天批踢踢有个板,进去后遇到一堆疯狗漫骂
板主也不管版,申诉检举也没人理会
这时候你该怎么保护自己?
答案应该是向网络警察报案啊
杨又颖太傻了
应该要学会保护好自己,适当地用法律途径阻止权益受到侵害
不要让人匿名在网络上毁谤自己的名誉
我相信台湾大部份的艺人都有告过他人毁谤的经验
可能她太年轻,旁边又缺乏能给这方面建议的对象
一时情绪走不出来铸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这么年轻真的很可惜。
假设她如果有先求助警方而警方不能阻止造谣的源头
那我们再来讨论相关法规是不是应该修正,不是吗?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3:40:00
其实很微妙 我认为真正意义上匿名的工具 应该无法查不要要求撤下来之类的或许可行...? 应该可行 现在都关掉了
作者: jun1981   2015-04-24 03:45:00
那就是fb的问题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5-04-24 03:45:00
我是认为PTT已经有一套机制 不用先公布身分 有问题要查也有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3:46:00
是不是真的构成问题 能不能解决 该不该解决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5-04-24 03:46:00
办法 虽然或许不到最好
作者: jun1981   2015-04-24 03:46:00
去论坛或ptt都需要帐号,官方还会记录登录资讯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3:48:00
我还是认为应该要有根本无法追踪的工具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5-04-24 03:48:00
而那个匿名猴子似乎就是纯粹的匿名了 管理员好像也无法知道发文者的身分
作者: jun1981   2015-04-24 03:50:00
那个有ip记录吧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5-04-24 03:53:00
有IP喔 我查相关还以为是纯粹匿名... 那不就要看管理员是不
作者: garcia (极恶外星人)   2015-04-24 03:53:00
讼棍:ptt的匿名是什么?能吃吗?
作者: jetzake (加菲猫)   2015-04-24 03:54:00
ptt真能匿名就不会一天到晚有送棍钓鱼了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3:56:00
我认为本来就应该有个根本不需要有人负责的机制
作者: jun1981   2015-04-24 03:56:00
大部分人还以为真的可以匿名,只是不查而已,除非心积虑用跳板
作者: jetzake (加菲猫)   2015-04-24 03:57:00
完全查不到的网络工具也是有 当年美国为了间谍行动开发的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3:57:00
我才不会承认我用过匿名猴子上网约炮
作者: jetzake (加菲猫)   2015-04-24 03:58:00
用跳板严格来说还是可以查 只是通常没有查的价值而已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5-04-24 03:58:00
真的觉得这问题很两难 感觉死者也是求助无门啊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3:59:00
a11我觉得可以有无法追踪的平台免得国家查水表,可是刊登的管理员要为该言论负责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4:00:00
某种意义上那是言论审查 我认为只要符合规则(?)就不该再多管 既然号称匿名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5-04-24 04:01:00
但是那样又可能要担心管理员变成筛子ˋ(′_‵||)ˊ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4:01:00
我记得FB社群有针对毁谤人身攻击的检举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4:02:00
自由和管制本来就是对抗的问题 好好衡量吧那就检举啊@@ 话说 靠背本来不就在干这档事?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4:02:00
退一步说,网络警察若无法解决造谣,我会尝试用检举的方式让靠北部落客关闭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4:04:00
嘿 要看情形 某种程度干涉到言论自由 脸书买不买帐?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4:04:00
我觉得不可追朔的平台仅限新闻爆料人身攻击的贴文,我不同意没有人要负责脸书必须要,别人是用脸书去毁谤另一个人的名誉,法律规定脸书有义务管理所以再退一步,当脸书不作为时,就是向法院要求要脸书强制执行之前王炳中被改图的照片,脸书就强制下架了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4:11:00
先说结论 我认为抓不胜抓防不胜防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4:17:00
你的结论我怎么看起来怪怪的你说要符合规则就不该管,但一直发文诋毁别人都已经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4:18:00
QAQ 造谣生事的标准其实颇微妙 退一万步 就算真的一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4:18:00
犯法了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4:19:00
检举就撤掉 但根据规则还是可以再PO 而且PO更凶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4:19:00
然后你又说抓不胜抓,可是你前面才说要符合规则你看冯光远就知道讽刺跟毁谤之间的界线要小心拿捏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4:20:00
应该说我认为 根据网络的特性 这只是帮助缺乏技术力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4:20:00
他讲话虽然贱,基本上都是在言论自由的范围,只有梦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4:21:00
想家一句人渣公务员进去坐牢他天天在网络上骂人,就只有被关过那一次讽刺跟毁谤界线很模糊,但你可以证明就不构成毁谤我搞不太清楚?你是指你同意低技术的人借由网络谩骂、毁谤而不须负法律责任?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4:27:00
应该是说 网络特性本来就可让人达到回避责任的结果?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4:29:00
哪有回避责任? 批踢踢每天都有人被告PTT乡民挨告 竟是6律师1法官连法官上批踢踢打嘴砲都被告了人在匿名时候会忘记法律界线,不代表界线不存在我心目中成熟的公民社群,网络上也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像冯光远那样在网络上讽刺官员弄到自己不缴罚金去坐牢,就是因为他为自己网络上言论负责而且他不觉得自己有说错XDD是法官判错了像屎蛆喊阿扁用空军一号洗钱,就要被抓去关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4-24 04:44:00
或许可以这样说 我认为社群会有自己一套的运作机制如果真的是不用负责任的匿名 其可信度自然就低若全都是低素质的造谣谩骂 自然会变成只有内聚力的小群体 造成不了任何影响 甚至时间拉长就自动消灭了抱歉 这样浪费您的时间抬杠 没别的意思
作者: xutsm788 (风行云流)   2015-04-24 04:50:00
做错被骂,跟霸凌是不相干的
楼主: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4-24 04:50:00
我懂你要说的,但这是很理想的状态你看Hebe新闻在八卦版的推文就知道什么叫三人成虎对Hebe本人来说,难听的传言有自动消灭吗?何况匿名爆料真真假假出现一次真的,大家就会把每次爆料当真的看待要说对匿名粉丝团一笑置之,对局外人来说简单,对当事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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