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剩一年提名大法官 马英九:怠于行使职权是违宪

楼主: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5-04-23 13:02:14
※ 引述《bring777 (water)》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
: 2.完整新闻标题:
: 剩一年提名大法官 马英九:怠于行使职权是违宪
: 3.完整新闻内文:
: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phpWgFrZZ.jpg
: 马英九总统强调,他必须遵守宪法,有大法官卸任一定要提名,而且不只总统,如果“立
: 法院怠于行使职权”,基本上是违宪的。(资料照,记者张嘉明摄)
: 2015-04-23 11:12
: 〔记者王寓中/台北报导〕马英九总统在任期只剩一年时提名4位新任大法官作法引发外
: 界质疑,马总统今早强调,他必须遵守宪法,有大法官卸任一定要提名,而且不只总统,
: 如果“立法院怠于行使职权”,基本上是违宪的。马这番谈话被解读是要立法院依职权行
: 使同意权,不能怠忽职权。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95535
: 5.备注:
: 这是总统的权力
: 不能怠忽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72087
同一人提名 K党认违宪
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表示,党内与智库认为,若总统陈水扁这次提名的八位
大法官人事全获得通过,将出现二○一一年之前,十五位大法官均为同一总
统所提名,此现象似有违宪法意旨。
吴敦义指出,有关大法官人事案,国民党邀集包括律师陈长文在内的法界专
家与智库讨论,认为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大法官提名,在设计上避开了同一
位总统提名全数人选的机制。
吴敦义说,多数的智库专家认为,现今修宪门槛之高,更凸显拥有释宪权的
大法官重要性,若全部大法官在某段期间均为同一总统所提名,似与宪法意
旨有违,因此很多专家建议,应保留部分大法官人事交给新任总统与新国会
行使提名与同意。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804
按照宪法原本设计,2004年至2008年之总统任期内,于2007年可提名8 位大
法官;接着于2008年至2012年总统任期内,可于2011年提名7 位大法官。以
此类推,尔后每一届总统,均得于其任期内提名并任命7位或8位大法官。但
实际上,却可发现于2008至2012年之总统任期中,马英九总统共提名了11位
大法官人选,完全悖离宪法中“一届总统提名约半数大法官”之设计,大幅
削弱原本宪法为大法官设计之任期交错制之用意,显然是毁宪乱政之恶例与
恶行。今日宪政改革声浪再起,除了对政府体制之检讨外,被马英九一人所
紊乱之大法官任期问题,亦同有必要一并检视。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5-04-23 13:03:00
国民党位阶比宪法高喔 你不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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