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4-23/5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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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审特别费案被提名大法官 林俊益:可受公评
3.完整新闻内文:
总统马英九23日接见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但由于被提名人林俊益担任最高法法官任内
,曾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引发外界有酬庸的质疑。对此,林俊益强调,一切可受公评;
至于林曾在特别费案驳回检方的上诉,判马无罪,林俊益说明,合议庭认为检方上诉不合
法,因此,程序上就没有进入实体审判的门槛。
马英九上午接见大法官被提名人,人选包含万国法律事务所律师黄虹霞、法务部政务次长
吴陈镮、台大法律学院教授蔡明诚、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长林俊益等4人。
由于2007年2月,马英九曾因特别费案遭起诉,一、二审无罪,检察官再提起上诉后,
2008年4月最高法院三审宣判上诉驳回,马英九无罪定谳。当时负责此案的法官之一就是
林俊益,因此,引发外界质疑林俊益被提名为大法官有酬庸性质。
对此,林俊益受访时反驳,任何一个司法人员就自己经手的案件,一定是依法处理,虽然
他在最高法院确实是处理了特别费案,但最高法院是合议制,由审判长加上4位法官共同
审判此案,相信此案的判决是可受公评的。
至于有人质疑为何林俊益在三审时,将检方的上诉驳回,判决马英九无罪定谳,林俊益解
释,法院处理案件一定讲究程序优先原则,程序合法才会进入实体审判,此案提起上诉时
,合议庭认为上诉不合法,程序上就没有进入实体审判的门槛,认为检方提起的上诉不符
合提起第三审上诉要件,程序上驳回,所以,实体的内容是没有处理的。
副总统吴敦义也说明,这次审、检、学、辩都有考量,经过审鉴小组的严格审查、了解、
考量综合条件才推举,而刚好总统选的都是推举的第1名。
这问题很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