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华光社区 424重返华光苦行声明

楼主: q10242 (黑田祐司)   2015-04-23 1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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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FB 华光社区:金砖上的遗民粉丝页
【无畏司法打压,团结上诉到底—424重返华光苦行声明】
行动时间│4月24日上午10:00
集合地点│金华街、杭州南路口(华光社区旧址)
今年4月8日,参与华光社区2013年4月24日反迫迁行动的声援者古振辉、潘承佑、郭冠均
、林靖豪、张志纶,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50天。在长达两年的漫长诉讼过程中,被告
的声援者与律师一次次在法庭中回想当天的过程,调查相关的证据,也勘验了非常多当天
的录影画面,但当我们越努力拼凑出当天事件的完整面貌,就越发觉国家强拆的违法性,
以及司法体系成为国家打压抗争的工具的情形。
强拆前一天的下午五时许,大批的警力突然出现在金华街,接着就以围篱将金华街封锁,
管控出入的人车。而这样的封路行为,竟然只凭一张声称依据警执法发布的公文,事前全
无人知。我们在法庭中追溯当天封街的过程与依据,发现台北地院民事执行处要求的警方
支援人数与管制范围,远小于当天大安分局实际出动的警力与封锁范围,而当法官传唤时
任大安分局长的张传忠到庭作证时,该分局长竟然以强硬的口气反驳我们的律师,毫无一
丝迟疑地表示:“这个案子政府的高层非常重视,这么少的警力,我们怎么执行任务,排
除那些‘不怀好意’的抗议份子”。华光强拆案说明了这个国家的法律,已经无法约束警
察滥用其职权的情形了,原应用来约束警察的警执法,反而成为限制人民自由的工具,而
只要国家想要遂行其意志,人民没有任何方法来约束警察的执法。令人遗憾的是,一审法
官采信了前大安分局长的说词,这无疑是对台湾社会言论自由的重大打击,将违法强拆视
为合法公务的判决,更是对台湾居住权保障的莫大伤害。
同样令人感到愤怒的是这个国家的检察体系。在被告五人的起诉书中,检察官指控声援者
“基于妨害公务的犯意,对警察施以强暴胁迫”,我们认为这着实是为了让声援者入罪而
罗织的不实指控。在勘验光盘的内容中,完全没有五位声援者对警察有何“强暴胁迫”的
动作,我们只看到警察以粗暴的手段对付声援者,任意压制拘捕现场的群众,被告其中几
人,只有出现在画面中不到十秒的时间,甚至只拍到背影,却都被滥权起诉。事实上,当
天现场的警力多达五百人,现场只有手无寸铁的群众百余人,根本无法抵抗警察的镇压,
更遑论对警察施以强暴胁迫。国家以优势力量执行违法强拆,掠夺人民的生存权益,暴力
镇压现场抗争,这样荒谬的情境,一审法官却又再次采信检察官的片面说词,认定被告五
人有罪,甚至将现场一位声援者喊的“强拆暴政、罚款杀人”、“我们要回家”等口号,
诠释为“基于妨害公务的犯意,煽动在场群众达到妨害公务之意欲”,这表示我们的诉求
在政府、检警系统和一审法院的眼中就是在妨害公务,抗争即是在犯罪。
检警系统的合谋,让警察在抗争现场得以任意逮捕抗争者,事后再透过检察官以“妨害公
务”或其他罪名侦办抗争者的方式,来合理化现场的镇压行为,这就是当前国家用来打压
抗争的方式。在地院一审最后一次的开庭,检察官竟花了一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指控声援
者的抗争是“无理抗争”、“破坏中华民国的法制基础”,这根本是踰越了他的职权,直
接表露其为国家暴政做打手的行径。
面对国家的司法打压,我们还是要继续坚持我们是无罪的。我们认为政府在毫无安置方案
的情况下,就强拆华光社区、迫迁华光社区居民,是这个国家对人民的残暴与掠夺。我们
不会因为司法打压而妥协,也不会因为华光社区已被夷为平地而停止对国家的抗争。我们
不会忘记在华光社区的强拆过程中,国家如何动用警察的暴力,一次次践踏人民最基本的
居住权,侵害人民最基本的言论自由,检察官又如何用司法追杀手无寸铁,仅能用肉身抵
挡无情迫迁怪手的声援者们。迫迁不是公务,抗争不应有罪。
2015年4月24日,让我们再次集结在华光社区,继续争取居住权与抗争自由、言论自由。
回到华光社区,虽然家已经不在,但我们的路还没走完,只要有够多的人一起扛着华光抗
争的记忆、诉求和精神,就算是苦行,我们也能一起走下去,华光社区终有讨回正义的一
天。
“司法打压 滥讼欺民”声援华光案被告连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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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DXDXDXDDDDD (好笑ㄇ ⊙o⊙)   2015-04-23 10:17:00
华光有好多美食都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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