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art (Huart C. 1893)》之铭言:
: 姚立明指出若是拆除商场,所有问题迎刃而解,但远雄绝不可能就范,若拆除巨蛋,则此
: BOT案就形同废除,远雄若想营运商场,就得和台北市政府重新议约,这两招都是重手,
: 端看远雄如何选择。
关键在“人数”
站在市府立场,人民的安全为首要考量
以远雄的立场,巨蛋及其他建筑赶快盖好营运是重点
但任何一种拆除方案,对远雄来说在商言商都是无法接受的
因为只要拆,就等于亏钱
如何让市府要求的“安全”,和商人的“利益”能取得平衡点?
市府和远雄都应该各退一步
有个很重要的点就是“人数”:
1.调整巨蛋的最大进场人数
2.将“商场”,转作“住宅大楼”,并将若干原本商场大楼建筑物空间,转成疏散通道
→当商场变成住宅大楼,使用的人数就能锐减
→对远雄来说,把原本商场当住宅卖:“赚很多是赚,赚少一点也是赚”
总比拆除巨蛋、或拆除商场,等于整碗砸破还要来得好吧?
当“调整进场人数后的巨蛋”和“住宅大楼(由商场转成)”的使用方式转变后
由于人数下降,换来的就是安全系数的提高
如此一来,就能达成市府“安全”的条件,以及使远雄维持“利益”
创造出三赢的局面:人民、市府、远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