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DDDDDD (七地菩萨富楼那)
2015-04-17 14:54:40※ 引述《ivan609 (IvaneR)》之铭言:
: 1.媒体来源:华视
: 2.完整新闻标题:
: 妇闯红灯被撞飞 头骨碎裂亡
: 3.完整新闻内文:
:
: 提醒您过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今天凌晨在基隆有一名60岁的老妇人,他在经过马路
: 的时候没有看号志灯,硬闯红灯过马路,结果当场被机车给撞飞,妇人头骨碎裂,送医后
: 不治身亡。虽然妇人有错在先,但他还有依规定经过人穿越道,骑士依旧难逃刑责。
: 马路上车来车往,但有一名妇人突然穿越马路,被直行的机车骑士当场撞飞过去,这瞬间
: 来的太快,明明就是直行车通行的时间,妇人却疑似赶时间,忽略号志灯,硬是穿越马路
: ,才被骑士当场撞上。两人双双飞了出去,妇人躺在路上昏迷不醒,目击民众赶紧帮忙指
: 挥交通,等待救护车到来,只可惜妇人当场头骨碎裂,送医后依然伤重不治。
: 纵使是妇人闯红灯,违规在先,但根据交通安全规则第126条“慢车行经行人穿越道,遇
: 到行人穿越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
: 骑士恐怕还是难逃刑事责任。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504/201504171603745.html#.VTCcS_mUfvU
: 5.备注:
: 骑士衰爆了...
如果说行人有绝对路权
是不是只要在斑马线上
不用管红灯
有一堆人连续过马路
那车子就不用动了?
有没有人要办闯红灯网聚的?
来搞个不一样的活动
突显法律的缺失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5-04-17 14:55:00哈哈哈哈...你可以试试看啊,你看看交警会开你多少钱。
那如果半夜躺在斑马线上 车子根本不容易发现 碾毙的呢
作者:
O800092000 (漸å‡ä¸é†«è¨ºæ‰€)
2015-04-17 14:56:00XDD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5-04-17 14:56:00辗毙? 应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YesHi 2015-04-17 14:56:00行人走在斑马线上本来就有绝对路权啦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4-17 14:56:00虽然这活动不可能办成功,但台湾这条法律真的瞎到爆,只要
作者: fufufugogogo 2015-04-17 14:57:00
快去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5-04-17 14:57:00"台湾"这条法律?建议你改成"世界"会比较洽当喔。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4-17 14:57:00行人就有绝对路权,那什么阿里不达的人都可以把马路当游乐
作者:
YesHi 2015-04-17 14:57:00所以开车都要注意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4-17 14:58:00场了,守规矩的开车撞到这些人还要吃官司,整个莫名其妙。
作者:
june0204 (june0204)
2015-04-17 14:58:00有路权并不表示你不会被罚阿
严格来讲,你说的没错,只是那些人会被罚,但你还是不能撞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5-04-17 14:58:00真的满莫名其妙的,建议你去跟美国交安局建议一下,拜托
作者:
creepy (左招财 右纳福)
2015-04-17 14:58:00路口放慢是好习惯 保护自己
作者:
barlin (barlinckamc)
2015-04-17 14:59:00行人有优先路权 但是任意闯红灯的行人还是有罚则
台湾的状况就是大爷过马路,可以过到车子都红灯了还在过
作者:
piece1 (...)
2015-04-17 14:59:00你去试不就知道了!!
作者:
kinghtt (万年潜水伕)
2015-04-17 14:59:00只要走在人行道即使闯红灯被撞也是汽机车过失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15-04-17 14:59:00你现在才知道?
作者: frankchin (chin) 2015-04-17 14:59:00
你这篇文章程度大概幼稚园吧,老师没教你尊重行人吗
作者:
YesHi 2015-04-17 15:00:00撞到斑马线的人就不代表守规矩了
楼主:
DDDDDDD (七地菩萨富楼那)
2015-04-17 15:03:00如果说有人钱多到花不完 不怕罚
作者: eterbless (守护之翼) 2015-04-17 15:03:00
这篇其实说的没错 在鬼岛发生这种事警察到场只会变成一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5-04-17 15:03:00真是废话,你试试看会不会被移走啊。
作者: eterbless (守护之翼) 2015-04-17 15:04:00
堆人跟警察吵架 然后就不了了之行人完全没事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4-17 15:04:00各种无限上纲要出现了
楼主:
DDDDDDD (七地菩萨富楼那)
2015-04-17 15:04:00如果把四周都派人一直绕 中间还能跳舞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5-04-17 15:05:00哈哈哈哈....各种下限
作者:
june0204 (june0204)
2015-04-17 15:10:00你可以去试看看阿,3人以上说不定警察会给你拍拍肩膀
法律直接修成绝对路权 明显就是立委懒的想太多来定义放慢当然没问题 但是驾驶人遵守速度 有行人突然冲出导致反应不急 就不该算在驾驶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