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sarukui (masa)》之铭言:
前文恕删..
: 赞同the rock大,
: 不过我想到一个盲点,
: 就是目前对台湾地位有针对性的国内法有3,分属于3个国家【政府】
所以说这是个有趣的问题,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
只要你把台湾跟中华民国流亡政府拆开来看
搞清楚这些法真正的对象是谁就会完全清楚了
: 中华民国宪法,ROC
这宪法是在中国制定的,但是来不及实行就被打来台湾
制定的时候,台湾并非中国领土
而跑来台湾实行就像是强加上的套索一样
是因为从小的国民教育让你以为他像呼吸一样自然出现在台湾
实际上根本不是,所以这宪法是中华民国流亡政府强冠在台湾身上的宪法
但是同样的这个法对于中国大陆也是有效力的,只是中华民国流亡政府回不去
所以中国一直想要消灭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分裂法,PRC
同样把台湾跟中华民国流亡政府拆开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始自终都无台湾主权,
所以它的宪法跟中华民国流亡政府宪法一样,对台湾毫无约束力
但是反分裂法对于中华民国流亡政府就不一样了
一个正统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他的叛乱政府(中华民国)
制订反分裂法当然有效,因为是国内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跟中华民国流亡政府就是同一国家的
中国国民党跟中国共产党也是同一国家的,这非常清楚了吧
透过这个法的制订也更清楚的证明了国共一家亲
: 台湾关系法,USA
再一次把台湾跟中华民国流亡政府拆开来看
美国人很清楚的点出了"台湾"关系法,不是ROC关系法
也就是说这个法律是针对台湾,而不是中华民国流亡政府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跟中华民国断交之后,却还要多弄一个法律来维持台湾关系
列属美国国内法,照理说这种法律是非常侵略一个国家主权的观点
但是宣称台湾属于中华民国的中国国民党政府却从不抗议
这不是因为实力问题,是因为这才是真正的原因
再说一次美国的主张" 支持一个中国,但不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你会觉得很奇怪的原因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