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4-15/58953
newtalk
2.完整新闻标题:
遭质疑是远东门神 毛治国:拿出证据来
3.完整新闻内文:
行政院长毛治国遭爆料是远东门神!今(15)日出刊的《壹周刊》指出,民进党立委陈唐山
上个月底向毛陈情,行政院应依法院定谳判决撤销对太流公司的增资登记案,不料隔天陈
唐山就收到SOGO的来函,呛陈违反立委行为法,让陈质疑是毛将资料外流。但毛治国强调
,绝无此事,指控者应拿出证据。
《壹周刊》报导,陈唐山透过立法院长王金平转交陈情信给毛治国,但陈情内容疑似遭外
泄,让陈唐山、民进党立委苏震清不约而同地收到SOGO发函呛声,批评立委违反立委行为
法的规定。
SOGO在函中透露,陈唐山过去曾收受前太平洋流通董事长李恒隆资助助理费及服务处费用
,每月达13到20万元,除了说陈唐山的陈情案恐违法,还说“一旦遭媒体公开批露,对贵
委员一向良好、公正之社会形象,势必有所损害”,让陈唐山觉得遭恐吓,也质疑是行政
院将陈情案泄露。
对此,毛治国澄清表示,绝无此事,陈康山的说法没有任何事实根据,至于陈唐山一再关
切的特定事项,行政院于陈多次陈情过程中,均依照司法判决结果处置,态度始终一致。
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表示,毛治国于3月31日接获陈唐山亲自交付的陈情内容后,随即交
由法制主管人员谨慎研处。为尊重国会,本案处置过程极为谨慎,绝无外泄情事。至于媒
体指称资料外泄等说法,绝非事实,也没提出任何证据,纯属臆测。至于陈康山接获业者
资料一事,行政院一无所悉。
对于陈唐山陈情的“太百案”,行政院指出,自2013年起,经2位秘书长、4位经济部长参
与协调。本次陈唐山再度陈情,经行政院法制部门研议后仍然认为,最高行政法院已于
2013年作出判决确定,在同案重要被告尚有2人刑事判决未确定前,已无行政部门的决策
空间,故不宜依照陈唐山所建议,请经济部再度作出违反最高行政法院判决的处分。
孙立群表示,行政院与经济部对于有关太百案的陈情,意见始终一致。毛治国过去从未接
触太百案,毛尊重并认同行政部门一贯立场,因此,所谓“门神”等说法毫无意义,无根
据也绝非事实,提出指控者,应拿出证据,否则就是造成他人名誉的伤害。
至于媒体指称远东集团徐旭东与毛治国间有关系,孙立群说,这完全悖离事实,毛治国本
于公开透明的精神,于交通部长任内处理国道电子收费计画,一切均依法依约处理。毛治
国从事公务生涯多年,严守分际,行事坦荡磊落,对于外界未经查证的臆测说法,感到十
分遗憾。
远东嘘嘘东跟交通部都超熟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