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法务部:戒严时期军审可回复名誉 但无法返还财产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曾韦祯/台北报导〕按“惩治叛乱条例”,在戒严时期因犯内乱、外患罪而遭判处
没收财产者,即便能申请回复名誉,但也无法要回已遭没收的财产。国防部表示,戒严时
期共没收279笔土地,公告现值达310亿元,目前无一返还。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审查民进党立委刘建国、陈亭妃等人所提的“戒严时期人民受
损权利回复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拟让在戒严时期因犯内乱、外患罪而遭判处没收财
产者,都能要求返还被没收财产。
立法院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现行条文规定,判决无罪确定才可要求返还被没收财产
,现在要修改为统统返还,确实冲击很大。他询问,“回复名誉”的效力为何?难道不代
表过去的判决失效?
法务部次长吴陈镮指出,“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
判案件补偿条例”都能申请回复名誉,但这无法影响既成的判决效果,只有公职任用资格
,可以请求恢复,这并不等同于无罪判决。
柯建铭询问,“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若有新事实、新证据可以争取再审,可否在此基
础下由检察总长提出非常上诉?
吴陈镮答复,再审有时效限制,非常上诉没有,若符合条件的话,这可以是个管道。
国防部副部长刘振武说明,在戒严时期因犯内乱、外患罪而遭判处没收财产者,共计279
笔土地,以2014年度为基准的公告现值达310亿9962万元,目前无一返还。只能依“戒严
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对不动产进行最高200万元的“补偿”。
由于行政机关均有疑虑,相关修法以全案保留的方式送出委员会。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82002?hc_location=ufi
5.备注:
军官当共谍可领退休金,国家抢人民的土地财产拿了就是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