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JINTW (镰仓战神源义经)
2015-04-14 15:47:20假如:
我在台北市和某A租了一户两房的公寓,
不久后其中一间房间我租给了某B,
并且与某B有立契约。
问题:
我已经好几个月没缴给某A租金,
如果我与某A有立契约,
他拿着契约证据告我并且拿到判决书要我搬走,
1.我与某B的契约应该是有效的?
2.那我搬走后,某A能要求某B搬走吗?
Q__Q
作者:
Werbistdu (YOOOOOOOOOO)
2015-04-14 16:07:00先看契约,如果没约定,原则上房屋只能一部转租,如果你全部转租你就gg所以你要凹,就要凹成你只转租了一部分 省省律师费ㄅ不用谢我1.有效 2.房东告你确定契约终止后,你就无权占有,B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