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器抓违停? 柯文哲会触法喔
2015-04-06 03:29:51
联合报 记者高宛瑜/台北报导
市长柯文哲日前在市政会议中裁示,要员警研拟用监视器抓违规停车。但因不符“道路交
通管理处罚条例”的“迳行举发”要件;在北市监视器自治条例中,“交通举发”也未列
在设置目的里,即使自治条例经议会修正,前者也要立法院修法才行,员警大多认为要执
行“难度很高”。
前市长郝龙斌曾在3年前的交通会报中,提议要用监视器抓违停,当时引发“政府开单抢
钱”疑虑,再加上“台北市录影监视系统设置管理自治条例”规定,监视器设置应以维护
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犯罪预防及侦查为目的,送议会欲修法未通过,计画喊卡。
不过就算议会通过修正自治条例,也不能违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中的规定。要符
合“迳行举发”,得汽车驾驶人当场不能或不宜被拦截开罚,员警才能拍照、夹单等告发
,例如驾驶闯红灯、违停不在车上、不服指挥稽查逃逸等,车主在车上,就得拦停当场开
单。因此若仅以监视器来抓违停,无法确认车主是否在车内,事后恐争议不断。
全市目前有1万3千多支监视器,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队副大队长叶金顺说,监视器设置地遍
布巷弄、普通道路、大马路上,主要以犯罪侦查为目的,若要以监视器抓违停,就要调整
镜头位置。交大上周已将报告送到市长室,提出要执行就必须修法的建议。
市警局交通大队统计,去年开出69万件违规停车罚单,有20万件是当场拦停举发,其中49
万件都是因车主不在车上,由员警拍照后开罚单或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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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你哪里是个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