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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sspac (上锁的房间)
2015-03-31 14:52:53https://www.facebook.com/yumeinu?fref=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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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女立委
23分钟 ·
昨天在委员会上,我再度以郭冠英的案子请教铨叙部张哲琛部长,此案从去年四月引起社
会巨大争议,至今已将近一年,很遗憾的是,如此离谱且一眼即知不合常理的事情,在一
年之后仍然悬宕在这边,没有解决。
为什么没有解决?因为面对这样明显是滥用权力、包庇、上下交相贼的事情,没有人愿意
出来拨乱反正,老百姓只看到各单位互踢皮球,铨叙部说属于地方自治事项,省政府认为
任用程序一切合法。究竟合什么法呢?铨叙部长告诉我们,根据公务人员任用法第二十七
条:“已届限龄退休人员,各机关不得进用。”所以离限龄退休还有三个月的人员,就可
以进用,这就是考试院跟省府异口同声的所谓“合法”。
而这件事情之所以拖这么久,难道不就是因为,政府在锋头上不敢做决策,希望等到健忘
的民众将焦点转移了,再来个船过水无痕吗?但是因为一年过去了,这件事情始终在浪头
,没有被忘记,所以也就因此无限搁置下去。然而,社会大众对郭冠英案的强烈关注,不
就代表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吗?难道考试院不应该拿出道德勇气,扮演那个拨乱反正的角
色吗?
所以我也呼吁考试院及铨叙部,请不要把这个案子推给所谓的“地方自治事项”了,铨叙
部就是公务人员铨叙的主管机关,地方自治权限再怎么大,也不代表能够为所欲为,不受
基本原则拘束。
更不用说,从省府甄选过程来看,当初郭冠英得以录取,不是因为他是什么横空出世、不
可多得的人才,而是根本靠走后门,黑箱作业,省府长官护航才录取的。去年5月11日,
自由时报即指出:“监察院最新调查发现,甄选过程,省政府单位主管在甄选七人中,郭
冠英为最低分,甄选委员的评分也只是第三高,但掌握五成评分关键的‘省府高层’却给
郭冠英打了接近满分的最高分,并加以任用!”
所有考评都是最低分,经过省主席林政则的一番妙手回春,一跃成为状元录取,这样叫做
依法吗?是依法放水,还是依法黑箱?
在委员会上,我也提供几个法给考试院及铨叙部参考,希望所谓的“依法办理”,能够将
此纳入考量。
行政程序法第111条:“行政处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无效︰七、其他具有重大明显
之瑕疵者。”
行政诉讼法第4条第2项:“逾越权限或滥用权力之行政处分,以违法论。”
另外,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因泄密被判刑定谳,仍申请退休领取退休金,引发舆论非议。铨
叙部在这个月12日向考试院会提出《公务人员退休法》修正草案,明订涉嫌贪渎罪的公务
人员经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者,不得申办退休,并增加退休金事后追缴机制;不过当
时因为考试委员认为程序不完整,将择期处理。昨天铨叙部长已经表示,下个月会将修法
草案送到立法院,我们也希望可以尽速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