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法治时报126期,102/10/15出刊
2.完整新闻标题:
马英九涉嫌伪造文书冒充律师 触犯多国法律
3.完整新闻内文:
马英九先生在二月二十四日总统大选辩论会上公开宣称,
当初为了回台湾服务只好忍痛放弃美国纽约律师事务所非常优渥的工作。
想来,马先生即使过了近三十年还是对他的美国经历万分自豪,
毕竟这段经历正是他纵横台湾政坛的最大本钱。
然而实际情形真的如马先生自己宣称的那么美好吗?
还是已经涉及严重的造假行为,触犯包括美国和台湾在内的多国法律?
美国律师登录名册“查无此人”
极其诡异的事实是,在辩论会及无数传记中一再宣称自己
放弃美国律师事务所高薪厚禄的马先生,在美国律师登录名册上却“查无此人”
。换言之,马先生终其一生不曾成功考取美国律师执照。
事实上,资料显示马留美期间多次参加纽约州律师考试,结果一再落榜。
(注:美国各州独立举办律师考试,在纽约当律师须先通过纽约律师考试。)
当然,考不上律师的马先生硬要说自己忍痛放弃律师事务所的高薪厚禄,
那是他个人的言论自由,也是对全台湾,
乃至全世界千千万万法律系学子一个非常重要的“启发”。
但如果马先生不单单嘴巴“自High”,而是实际犯下冒充律师和伪造文书等刑事罪行,
那就变成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绝不能等闲视之。
更何况多年来遭马先生“诈欺”的不止台湾人民,还有国际组织、各国政府。
中文履历造假:
无中生有的“美国实习律师”
俗话说内行人看门道。在台湾“实习律师”代表成功考取执照、接受培训的新进律师。
马先生的诈欺行为在于他不曾考取美国律师执照,却在自美返台后偷天换日,
捏造“美国实习律师”一职蒙骗政府官方、学术机构与民间百姓,近三十年来不当获得的
有
利益难以估算。事情的真相是,美国法律界从不存在“实习律师”一职,
只有“暑期实习生”(Summer Intern),供法律系学生暑期两、三个月实习的机会,无
需?
作内容简易初级。故意将“暑期实习生”借由“笔误”变成“实习律师”所不法A到的“
好康”,绝不亚于将“助教”变成“教授”,“助理”变成“经理”,更何况“暑期实习
生”与“实习律师”之间还有“专业证照持有与否”的严重问题。
当年经国先生在拔擢马先生担任总统府第一局副局长前,肯定对他的履历问过一句“你
是美国实习律师”?其实经国先生问话的意思是“你有美国律师执照”?可想而知,马先
生答道“我是美国实习律师,但情愿忍痛放弃美国律师事务所的高薪厚禄回来报效国家”
便轻而易举地愚弄了经国先生,一如他愚弄两千三百万台湾人民迄今。精明如经国先生者
,尽管已对下属再三警告“万万不可让持有绿卡这种腐蚀人心士气的投机份子逍遥自在”
,却万万没料到咫尺之遥就是一个既持有美国绿卡,又冒充美国律师的超级投机份子。以
后无论在政界法界学界,无中生有的“美国实习律师”便和履历上另一堆假冒伪劣(美国
法律顾问、研究顾问等),相助马先生过关斩将,直逼权力顶峰。
犯行有了,犯意有没有?
看看马先生自己填的律所任职日期就知道了。
咦,怎会是1981一整年的时间(1981/1/1~ 1981/12/31),难道又是“笔误”?这当然是
“笔误”,而且是精心算计过的“笔误”。马先生总不能老老实实地填任职三个月吧(比
如说1981/6/1~ 1981/8/31),那岂不等于昭告天下他没考上律师,实际干的是无需执照
的“暑期实习生”(Summer Intern)?既然没考上律师,又怎能对台湾法律界自称是领
有执照的“实习律师”?开始撒一个谎,后来只能撒更多的谎来圆。圆谎不易呀!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132969
5.备注:
虽然知道是旧文了 但好像都不了了之 也没看到相关人士出来讨论 因为文章很长没有
全部贴上来 想了解的人可以进去看看